Smart智富/借鏡日本 讓老年生活不用愁
文/Smart智富雜誌 林 竹
臺灣步入高齡化社會腳步加快!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2014年8月最新公佈的「中華民國2014年∼2061年人口推計報告」顯示,再過4年,臺灣65歲以上老人佔總人口比率將達14.6%,正式步入「高齡社會」,到2061年,老人佔比將進一步達41%,43年內將成長1.8倍。
社會步入高齡,相關照護與醫療費用將是龐大支出。按衛生福利部2012年統計資料,臺灣65歲以上老人,每人每年平均醫療費用約在新臺幣7萬∼12萬元,是一般人的3∼4倍。目前雖有健保,但是,包括看護費用、醫療耗材等費用健保卻不負擔,民衆等於要自己負擔退休後的長期照護費用。政府雖在2008年宣誓將規畫全民適用的長照保險,可是,目前只有草案出爐,仍在立院待議,等完成立法後,至少要再等2年纔會上路。
在這樣的情況下,臺灣民衆對於退休醫療與照護,到底要如何規畫與設計最適當?2014年來臺參加MDRT年會,向上千名臺灣保險業菁英宣導保險理念的日本保德信首席壽險顧問三木英範(HidenoriMiki),以日本爲例分析,日本早在1994年就步入高齡社會,比臺灣早24年面臨此一問題,因此日本政府與社會,很早就針對退休後的老年醫療需求設計出一套完整方案。2000年4月,日本便開始實施「介護保險」,讓日本老人擁有受尊重的照護生活,並鼓勵保險業者研發符合民衆需求的退休保單。
▲三木英範(圖/Smart智富提供/高國展攝)
日本的「介護保險」是要照顧失能老人的生活,針對每個人不同的照護需求,安排適合照護的計劃。依日本「介護保險法」規定,40歲以上國民須強制納保,目前約有7,000萬被保險人,每人每月平均保費爲4,972日圓(編按:約新臺幣1,308元),50%保費由政府以稅收支付,其他則由被保險人負擔,負擔比例依年齡不同,61歲以上的被保險人負擔21%,40∼64歲被保險人則負擔29%。
介護保險的申請與給付方式,也與傳統社會保險概念不同。依據日本政府公佈的「2011年介護保險報告書」顯示,已有531萬被保險人提出申請。
三木英範說,「介護保險」就像一份「自助餐」,依據被保險人身體狀況與需求,安排適合的照護服務。這項保險制度實施,讓日本高齡人士的照護責任,從家庭單一負擔轉移爲社會共同負擔,且日本介護保險實施14年來,未發生財務問題,卻能讓500多萬的高齡者享有尊嚴的老後生活。
日本的「介護保險」那些值得臺灣學習?曾經親赴日本研究介護保險,且參與臺灣長期照護保險研議的醒吾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呂慧芬認爲,日本的介護保險有3大優點,值得臺灣在立法時借鏡:
1.採「實物給付」而非「現金給付」:「介護保險給付的是『實物』,是依個人需求,量身訂做的照護計劃,並不是給現金!」呂慧芬指出,實物給付的好處是讓需要長期照護的高齡退休人士,能真正被專業人士或機構照護。相較之下,目前臺灣長期照護保險草案卻是採「現金給付」,這恐出現相關資金被退休者挪作其他用途,若是落入照護者如外籍看護、養護之家的手中,未能實際照護被保險人的健康與需求。
2.培育照護管理師,建立專業:負責評估被保險人照護需求,以及爲被保險人擬訂照護計劃初稿的「照護管理師」,乃是日本介護保險制度能否順利運作的核心。因此其資格與專業被日本政府嚴格規定,照護管理師採國家考試資格認證制度,且須經過實務培訓,並規定在職進修時數,以維持其專業能力與服務品質。
3.因應社會變化修法,3年調保費、5年修制度:當一個社會保險制度實施太久,恐會跟不上社會的變遷,使得該制度資金不足,或是制度被有心人士鑽漏洞。
呂慧芬補充,以目前長照法草案內容來看,保費費率預計爲1%∼1.23%,由僱主負擔6成、民衆負擔3成、政府負擔1成,但企業主對這樣的負擔比例仍有意見,實施後民衆的負擔亦會加重,但無論如何,仍希望長照法草案能儘快實施,依循日本模式,讓民衆在長期照護有一個基本的社會保障,其餘不足之處,再由商業保險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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