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中國式民主與臺灣選舉威權制

旺報社評

美中對抗由經貿利益進入地緣政治利益及意識形態領域,拜登總統兩度談到習近平,認爲他是好人,但「腦中沒有一絲民主」;中共外事主管楊潔篪則在中美阿拉斯加會談中指明,「美國美國式民主,中國中國式民主,美國的民主不僅由美國人來評價,而且要由世界人民來評價。」兩人的陳述凸顯了美中之間的思維斷層:美國自詡民主典範,認定中國不民主,中共自詡治理與效能,不認爲民主只有一種模式。那麼,民主模式該如何評價與認定?

從民主政治準則觀察中國

這是個大哉問,不僅美國、美國價值同盟與臺灣需要慎思大陸也需要回答,什麼是中國式民主?首先,不能陷入大陸有沒有民主或中國式民主是不是民主的爭辯中,因爲所有的政治制度都是特定時空的產物,很難有絕對的優劣,再者民主一詞的定義混亂分歧。可從民主政治的幾項判準來觀察所謂「中國式民主」的運作以及特色

第一,政治參與:政治參與是指一國公民或團體影響政府決策人事的行爲與手段。西方式民主表現在政黨競爭與定期選舉上,大陸則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民主協商制,從基層的村民、居民會議層層全國政協代表會議,進行民意反映、蒐集、協調的工作。中共內部則採取民主集中制,即民主參與取得意見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政策實踐,賦予黨員參政議政的空間與機會。

第二,領導階層的選拔:奧地利學者熊彼得在他的代表作《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中指出,民主的大衆統治只是假象,民主一樣是菁英統治,民主只是政治菁英爭取選票支持的過程。相較西方一人一票的選舉或像美國連法官警察局長都是選舉產生,大陸採用的是集體領導賢能政治。「賢能政治」強調系統化栽培政治接班人,也能夠幫助他們培養長遠視野,以政績而非選票選拔人才,確保高素質的領導能力與決策品質。這樣可以減少政治人物學習的社會成本,更可以避免選舉而產生民粹領袖或財團代理人

第三,合法性的取得:西方民主執著於程序正義,只要完成程序正義就取得合法性。中國文化則不然,中國人認爲合法性在於實質成果與德性。重視程序正義的極端就是出現像美國轟動一時的辛普森殺妻案,花了大筆的錢請最好的律師,找到程序上的漏洞,最終獲判無罪,社會也付出極大的司法成本。去年大陸《環球時報》一篇社論標題〈假如死亡30萬人的是中國,會發生什麼?〉諷刺美國面對疫情的無能與西方媒體的雙標。從合法性的角度看,美國至今死亡人數超過50萬,也不影響其統治基礎,因爲選舉結束川普下臺就一筆勾銷。對中共來說絕不會允許這種事發生,就算髮生;人民也會看政府的作爲是否以身作則竭盡全力去處理,所以當時馳援武漢的「逆行者」中,有許多是一馬當先的共產黨員

民進黨執政缺乏制衡機制

第四,權力監督與制衡:這是大陸體制最引人爭議的地方。權力監督可分爲政府組織外部與內部的監督。中國長久以來國家與社會關係綿密,沒有出現西方的公民社會,至今對中共而言是如何處理黨與羣衆的關係。在政府組織方面,中共反對西方的三權分立,在憲法與相關法律上賦予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進行監督的權力。習近平提倡「依法治國」,進行司法改革,減少政治對司法的干預,司法審判品質已有進步,但離司法獨立還很漫長。隨着科技進步帶來監控成本的下降,能否讓政府權力有效自我節制,將是中共體制正當性挑戰

就結果論,中國式民主展現的治理能力,連美國人也佩服,大陸人民對中共政府滿意度,在全球性調查中屬於領先羣。但中共政權能否有序接班?尤其伴隨經濟進一步發展,人民生活更富庶,價值觀也將更多元,對政治系統的要求也會與日俱增,對思想自由與私人財產保障的要求也會更高。中共體制能否應付未來的挑戰,將是很大的考驗。

臺灣採行西方式民主,但民進黨完全執政5年來,總統透過黨的權力網絡有效操控行政、立法兩權,實質影響司法、監察權,卻無制衡機制,第二任更無選票壓力,已形成「臺灣特色的選舉威權制」。

人類歷史並未終結,體制競爭方興未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