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邁向臺灣特色選舉帝王制

社論

NCC關了電視新聞臺,踐踏新聞自由,接着文化部急令大陸兒童繪本《等爸爸回家》全臺下架,箝制人民思想的自由。屏東信功肉品反對開放萊豬進口,卻遭行政院長蘇貞昌點名支持,因而發聲明駁斥,當天屏東縣消防局二度前往信功安檢消防設施

2016年民進黨上臺後,進行一連串制度改變,政治競爭公平性開放性大倒退。第一,修訂「國安五法」,限制人民言論與行動自由,破壞憲政主義精神。第二,以「轉型正義」之名打壓在野黨,設立黨產會與促轉會剝奪在野黨的資源與空間,甚至以「東廠」打手自詡。第三,肆無忌憚破壞獨立機關中立性大法官提名、監察院長中選會主委任命成爲一黨之私,獨立機關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中立性也被徹底改變。第四、破壞國家文官任用體制,大開方便之門任用私人。最近「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更有破壞國家考試用人之嫌。第五、收編地方自治團體,破壞地方自治體制,透過前瞻計劃撒錢綁樁,收編改制水利會、鄉鎮市長官派等等。第六,控制輿論:利用NCC打壓異見媒體,濫用國家資源豢養網軍風向、製造寒蟬效應。

出現民主倒退的現象

許多國家採行西方民主選舉制,實踐上卻出現許多亂象。譬如選出民粹領袖,上臺後修改憲法,限制言論自由、打壓異己、排斥移民或少數族裔、否定多元主義,如匈牙利、波蘭、土耳其、印度等國家;或甚至否定、取消選舉,如委內瑞拉、白俄羅斯、吉爾吉斯等。所以近年來政治學者提出「選舉威權」的概念來研究一些有選舉制度,但出現民主倒退現象的國家,而其中一些現象已出現在臺灣

所謂「選舉威權體制」,指有定期的選舉,但在兩方面受到質疑:第一,在人民權利保障方面:一些選舉威權的國家利用修改憲法、法規,甚至行政命令,限縮人民的自由權力,如言論及學術自由、同性婚姻或墮胎權等;第二,在政黨公平競爭方面:在這類型國家的執政者會操弄選舉、控制媒體或利用國家資源建立侍從關係等作爲,破壞政治競爭的公平性。

選舉威權體制與民主政體一樣有選舉,但有本質上的差異。前者選舉的目的在強化合法性,而影響政策制訂的功能較小,選舉威權政體的國會功能不彰,行政權獨大。再者,在選舉威權體制下,候選人蔘選的目的往往是爲了爭取國家資源的分配,而非政治理念的實踐,所以容易出現收買、跳槽的現象。反對勢力由於缺乏國家資源,經營十分困難。

所以空有選舉不但不必然帶來民主鞏固,反而可能強化威權。某些新興民主國家,選舉體制不但沒有弱化威權,反而出現鞏固威權的效果,基本上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適當的泄壓:威權選舉就像一個減壓閥,作爲一種安全機制,一方面可以適度的宣泄社會的要求與不滿,另方面開放政治場域吸納社會團體或知識分子,換取支持。第二,展示執政實力:藉由壓倒性長期性的選舉勝利,展現執政黨的力量,一面嚇阻反對勢力,另方面繼續吸引政治菁英的依附。第三,建立或穩定侍從關係:在侍從主義下,地方的樁腳選民支持中央執政的政黨及其候選人以換取更多的利益。執政黨取得地方支持,更穩固威權政體。以上三種現象在臺灣也不難見到。

比一黨威權制更可怕

民進黨長久以來對於英文中「mandate」(授權)一詞一直有些誤解。例如陳水扁總統曾說:「我選上就是我運氣好,不然你要怎樣?」蔡英文總統也常說有817萬選票作她後盾。民進黨將選舉這種民主國家定期舉行的確立政權合法性的行爲,理解成近似中國傳統的「天命」。但民主國家的授權是賦予被選舉出的人代行其權力,實現人民的意志,而非政黨的意志。在憲政主義下,無論當選人有多少選票、理由有多麼正當,行使國家權力都必須受到限制,因爲民主絕非定期改選的帝王制。

選舉是民主自由的工具,一旦落入長於選舉、拙於治國卻又霸道的人手中,就會變成鞏固威權的利器,淪爲選舉威權體制,比一黨威權制更可怕。臺灣走向選舉帝王制跡象明顯,不能不戒慎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