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立委賄選案 前北縣議員曾文振求刑6年
今年第八屆立法委員選舉,新北市第7選區(板橋東區埔墘、後埔、浮洲、溪昆)立委候選人曾文振涉嫌透過樁腳現金買票遭查獲,板橋地檢署16日偵查終結,依違反選罷法起訴曾文振,具體求刑6年、褫奪公權3年。
檢方查出,曾任臺北縣議員的曾文振,在競選立委期間,涉嫌夥同擔任新北市議員的兒子曾煥嘉及多名競選幹部,透過裡、鄰長等樁腳以20萬元綁樁,以每票500元、餐會招待等方式向選民買票。
檢方去年間接獲檢舉,經數月蒐證,在今年元旦當天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等單位,出動160名幹員兵分32路搜索曾文振競選總部、里長服務處等地,並將曾文振等人約談到案,訊後將曾文振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曾煥嘉則因拘提未到案遭到通緝。
檢方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曾文振、競選幹部等5人起訴,並認爲曾文振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將他具體求刑6年、褫奪公權3年。
其中,競選總部後援會長呂上榮、崑崙裡裡長魏烽智2人於偵查中供述重要事證,檢方同意適用證人保護法,請求免除其刑;競選幹部林榮彩、周建和(廣德里長)也因自白獲檢方請求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