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罵「垃圾」、「沒腦筋」 法官柯盛益遭彈劾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監察院21日通過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柯盛益彈劾案監察委員調查發現,柯盛益開庭審理案件問案態度不良,情緒管理不佳,嚴重損司法信譽違法證明確,全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監院今天通過監委黃武次、楊美鈴提案,依法彈劾柯盛益。彈劾案文指出,柯盛益因開庭審理案件態度不良,屢遭民衆投訴,97年至99年間曾遭高雄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分別處以「由院長口頭勸誡」、「書面勸誡」及「警告處分」;不料柯盛益仍未檢討改善,類似情形一再發生。

高雄地院整理柯盛益100年6月22日至8月11日止之開庭錄音並整理爲譯文,該院自律委員會100年9月決議將柯盛益移送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處,並停止職務。彈劾案文指出,柯身爲法官,以不當之言語任意斥責、辱罵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侵害受訊問人權,違法失職情節重大,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楊美鈴表示,柯盛益問案態度不良情形明顯,當事人及律師難在有尊嚴的情況下接受訴訟程序,重損司法形象,有律師一聽審理法官是柯盛益,就表明「這案子我不接」,法官在專業以外,應有適當的情緒管理。

彈劾案文列舉監委調查柯盛益16項言論違失情形,包括「你就是沒腦筋」、「以我法官看,是我就不會選你當太太」、「好想罵你(訴訟代理人)一頓」、「我不會像你這個垃圾人」等。

黃武次說,法官的重要職責是保護人權,若侵犯人權是嚴重違失,柯盛益問案態度惡劣,屢遭申訴,高雄地院爲此多次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柯盛益態度依然故我,監委調閱相關案件及開庭錄音譯文,發現違失事證明確。監委表示,柯盛益接受約談時認爲自己依法審理,作爲執法者要求正確,但對情緒態度不良狀況未加以否認,盼能上情緒管理課改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