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事件審理法」明年7月上路 KPMG:企業可善用

(KPMG安侯建業法律事務所10日舉辦年度法令解析研討會。圖/KPMG提供)

KPMG安侯建業法律事務所10日舉辦年度法令解析研討會,分享2021年最新的法令展望及說明,包括商業事件審理法、綠電法規等重大制度

商業事件審理法預計於明年7月1日正式上路,安侯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鍾典晏指出,未來將針對涉及億元以上的商業糾紛及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及董事會決議效力,設立專業法院並以二級二審的方式審理之。

爲有效推動商業紛爭速審速決,商業事件審理法設有調解前置程序當事人查詢及訴訟中訂立仲裁協議等制度。鍾典晏強調,未來法院將特別重視兩造於訴訟前揭示證據原被告不得隨意以未能提出有關證據及事實而有拖延程序或訴訟等情況,否則法院可能對其做出不利的認定。 此外,鍾典晏也提醒,因新法僅規定第一審法院爲事實審法院,企業於日常的經營中,應事先留存相關交易或會議紀錄,一旦遇有重大商業紛爭,即能有效備妥證據儘可能一次提出,若企業未能於第一審即使提出證據,法院將不予採納,而有損企業自身權利。 KPMG綠能產業服務團隊法律主持人莊植寧則表示,國內再生能源發電業隨着2017年電業法及2019年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先後大幅修法政策鬆綁而蓬勃發展。

近期太陽光電法令的修法方向,包括嚴格把關農地種電、確立漁電共生先行、推動環境及社會檢核等政策,固然對太陽能業者有所規制,但透過研擬用電大戶條款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及放寬銀行對太陽光電專案授信之限制等措施,亦爲產業發展提供政策誘因。莊植寧律師,由於綠能法令經常變動,相關業者宜儘早掌握最新修法及政策趨勢,俾能進行最有利的開發或投資規劃,並避免法律風險。 此外,在經濟強國的貿易角力下,世界各大經濟體,如美國、歐盟、中國大陸開始推動或加強有保護主義色彩的法令,如出口管制、投資審覈、資料保護及競爭法

安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紀天昌提醒,企業應注意與重要往來廠商簽訂之契約是否存在不可抗力條款及條款內容,並應考量情事變更原則、可歸責性等重要法律議題;而因近來諸多美國知名企業亦因受疫情影響紛紛宣告破產,企業亦應注意美國法下破產清算程序重要內容,並留意債權申報事宜。 此外,美中局勢日趨緊張、經濟部近期亦擬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以嚴加管控陸資,近年更出現許多反托拉斯法指標性案例

安侯建業建議,企業從事國際貿易應審慎評估交易對象及其背後資金來源、材料取得、產品銷售、匯率風險、人員有效簽證等事項,與其他同業或競爭者交流時更應多加留意避免誤踩紅線,並建立有效的內部法遵機制,以符合相關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