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劑標示不實! 妙管家、依必朗等多家大廠被點名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市面上有很多餐具清潔劑標榜着「濃縮、抗菌、超強洗淨力」,但是否真的有實際效果卻令人質疑。臺北市政府委託消基會調查,結果發現市面上10多款清潔劑標示不清,有的寫抗菌卻根本不含抗菌成分,寫濃縮的也沒有濃縮,不合格產品一大堆,其中也包括妙管家、柔情、依必朗等多家知名品牌

臺北市政府爲保障消費者權益,委託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調查與檢測市售食具用清潔劑,共計調查34件產品,經調查發現潔偉洗潔精露高濃縮液(抗菌新配方)、SATTER超潔淨抗菌洗潔精、妙管家天然洗潔精等3件產品未標示適用對象用途),另天然苦茶籽洗潔精未標示注意事項,經衛生局抽查後,除SATTER超潔淨抗菌洗潔精未查獲產品外,其餘3件依法移請權管縣市政府查處或限期業者改善。

臺北市政府法規會葉慶元主委指出,與盛裝食物的鍋碗瓢盆直接接觸的食具用清潔劑,如果其中含有有害物質或使用不當,容易被消費者吃下肚而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本次調查的34件食具用清潔劑,除有4件未依規定標示外,各品牌均未檢出螢光增白劑,而重金屬鉛及砷、壬基苯酚類、甲醇三氯沙的測試,各樣品含量均符合法規規定。

衛生局表示,經衛生局抽查,4件產品中除SATTER超潔淨抗菌洗潔精未查獲產品外,另有2件製造商位於新北市臺中市,均已移請管轄縣市衛生局依法查處,設於臺北市之業者已依行政程序限期101年1月15日前回收改正,如逾期未改正,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爲迎合消費者喜好,食具用清潔劑產品強調各種產品特色,衛生局呼籲業者產品應依規定詳實標示,以作爲消費者選擇之參考。

消基會董事長錦霞指出,本次調查結果,有幾點值得消費者於選購時注意:

(一)有4件容量500至1000毫升產品的容量負誤差範圍大於15毫升,與將於101年起實施的「定量包裝商品管理辦法」及「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技術規範」之規定不相符。

(二)界面活性劑爲洗潔劑中主要清潔成分,依CNS3800『食品及食具用合成洗潔劑』之規定,合成洗潔劑所含的界面活性劑須大於15%以上,本次有9件合成洗潔劑樣品界面活性劑不到15%,消費者選購時可多加比較。

(三)標榜「濃縮」的產品界面活性劑的含量與其他產品相較並未較高,其中潔偉洗潔精露高濃縮液(抗菌新配方)甚至未達15%,不符CNS3800的品質規範,但此類產品單價似較一般產品爲高,消費者於購買時,可以審慎思考是否需要購買宣稱「濃縮」的產品。

(四)標示「抗菌/除菌」產品中,潔瓷抗菌碗盤洗潔劑及SATTER超潔淨抗菌洗潔精未標示抗菌成份

臺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陳碧珠指出,選購食具用洗潔劑時,應注意:

(一)注意產品標示是否完整。

(二)選購不含防腐劑香料染料成分的產品。

(三)選擇有品牌的產品。

(四)產品價格是否合理,如果價格比一般市場行情低太多,表示成分或來源可能有問題。

(五)最後可選擇有環保標章的產品,減低對環境的傷害。

消費者若發現食具用清潔劑有標示不合法情形或因此產生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消保官將積極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