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出軌釀18死百人傷! 前臺鐵局長鹿潔身「未盡指揮監督之責」遭降級

▲2018年普悠瑪列車翻覆事故造成18人死、上百人傷,如今公懲結果出爐,臺鐵局長鹿潔身降級。(圖/記者宋良義攝)

記者徐愷昕綜合報導

2018年10月21日發生臺鐵普悠瑪列車翻覆事故,當時共造成18人死、上百人傷,如今公懲會結果出爐,前鐵局長鹿潔身及調度所長吳榮欽因未善盡指揮監督之責都遭降級,而現任副總工程司柳燦煌則被判休職半年。

2018年10月21日這一天,6432次普悠瑪在新馬站前出軌翻覆,全車366名旅客中,造成18人死亡、200多人輕重傷。宜蘭地檢署初步調查結果直指,新馬站彎道速限僅75公里的時速,但事故列車卻超速以140公里時速高速過彎,同時司機員尤振仲在行進中關閉列車自動保護裝置(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 ATP)都是主因,代表翻車主因是人爲因素。

▲2018年普悠瑪列車翻覆事故造成18人死、上百人傷,如今公懲會結果出爐,臺鐵前局長鹿潔身遭降級。(資料圖/記者李毓康攝)

針對此事故,今(17)日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決結果出爐,內容提及,臺鐵先前爲提升鐵路行車安全,以31億9474萬元採購ATP列車自動防護系統,而2017年發生大里事件,造成5人死亡、17人受傷後,又花費1800萬元增設ATP遠端監視系統,當時一切努力爲的就是要降低意外事故發生的風險,沒想到時任局長鹿潔身在發生大里事件後,仍未記取教訓善盡指揮監督之責,在職期間疏於監督,致第6432次普悠瑪列車出軌、車廂傾覆,造成18人死亡、2百餘人受傷的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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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案發到目前爲止,臺鐵仍未能對全部受害人民事賠償,撫平其等心中之哀痛,社會大衆對鐵路行車安全的陰影也依舊無法除去,考量事故嚴重且情節非輕,審結依法判臺鐵前局長鹿潔身、調度所所長吳榮欽各降1級改敘;另現任副總工程司柳燦煌判休職半年。

公懲會宣判指出:

發生本次事故,彰顯臺鐵局長期存在諸多缺失,鹿潔身未能督導所屬積極處置與查明影響行車安全之根本原因,並就建立完善人員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單位橫向整合之組織安全文化情事,疏於督導,致發生本次事故,涉有下列違失:1.未採取具體作爲導正行車安全之組織文化。2.未落實鐵路行車安全之設備保修。3.未完備鐵路行車安全之程序操作。4.對執行鐵路行車安全之人員未盡訓練職責。5.未善盡提供鐵路行車安全環境之責。

柳燦煌於102年1月10日至21日間召集技術資料檢討會議審定初驗程序中之「整備測試」所列「通訊系統相容測試程序書」時,疏未審查日車公司提供之測試程序書未將ATP遠端監視系統列入檢查項目及標準,嗣於102年1月25日以會議主席身分開會時,疏未注意而審定同意上開測試程序書,因各批電聯車依該程序書進行「整備測試」,致臺鐵局試車小組未能檢測本次事故列車之ATP遠端監視系統未作動且未連接幹接點,即投入載客營運,顯有違失。

吳榮欽自99年11月25日起擔任臺鐵局綜合調度所所長,負責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內員工。依臺鐵局電務處於99年6月9日函知綜合調度所,ATP遠端監視系統系由該所行控室調度臺接收ATP隔離開關狀態訊息,以進行遠端監視,由該所人員配合使用,以確保行車安全。吳榮欽擔任所長期間疏未綜理所務,對於綜合調度所職掌ATP遠端監視系統之操作、使用及管理,疏於監督,因ATP遠端監視系統未能落實功效,致無法察知本次事故列車ATP遠端監視系統未作動之事實,涉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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