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釀49死 臺鐵前局長、處長降級

臺北市臺鐵太魯閣列車出軌造成49人死亡重大事故,前臺鐵局局長張政源等3人遭懲戒法院判處降敘及記過處分。(本報資料照片)

3年前臺鐵太魯閣列車出軌撞擊清水隧道北口,造成49人死亡、200多人受傷,懲戒法院認定,時任交通部常務次長兼任臺鐵局代理局長祁文中等人,未能督導且落實執行職務釀禍,將祁判處記過1次,前臺鐵局局長張政源、時任工務處處長陳仲俊2人各判決降1級改敘。可上訴。

2021年4月2日臺鐵局408次太魯閣號列車,在花蓮清水隧道北口撞及K51標工程工地滑落的施工車輛,造成列車翻覆,司機員2人、乘客47人死亡,200多人受傷,監察院彈劾張政源3人,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審理後認爲,K51標工程從開工後,雖經交通部、臺鐵局勞安處等部門在2020年間工地現場督導,多次指出K51工程工區進場管制機制、安全護欄都有不足,但承包商始終未爲妥適的改善,臺鐵局、監造及專案管理廠商也未督促改善。

合議庭指出,K51標工程的監造廠商、專案管理廠商及臺鐵局花工段,都有依約監督承包商依約施工之責,但該工程開工以來,臺鐵局對監造及專案管理廠商有無依約執行,並無妥善的稽覈制度;這些缺失,是張政源3人未能督導所屬落實執行職務。

合議庭衡酌本次事故發生的主因,是承包商違法利用清明連假施工,且因車輛滑落鐵軌施救不當所致,張政源等人違失則較次之,以及他們都長期服務公職,服務期間表現良好,判決張降1級改敘,祁記過1次,陳降1級改敘。

祁文中1月15日剛退休,他表示尊重懲戒法院判決,不會上訴;陳仲俊現爲臺鐵公司東區營運處長,昨低調回應「不會上訴,概括承受」;張政源已於2021年1月自臺鐵退休,昨未接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