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太魯閣號出軌49人慘死 廠商不服遭臺鐵停權解約提告吞敗

太魯閣號列車2021年4月2日發生出軌事故,造成49人死亡慘劇(本報資料照片)

臺鐵太魯閣號列車2021年4月2日在花蓮發生出軌事故,造成49人死亡慘劇,臺鐵與廠商聯合大地公司終止部分契約,並認定廠商監造人員有未盡注意義務及業務登載不實等情事,停權解約並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廠商不服提告請求撤銷,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可上訴。

臺鐵與聯合大地公司在2016年2月就「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劃—邊坡全生命週期維護管理」案簽訂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由其辦理路段邊坡、擋土設施現場調查、檢測分析與評估,並完成邊坡分級,急迫性補強工程設計及監造。

但工程施工現場在2021年4月2日發生施工廠商之吊卡大貨車掉落於鐵軌上,導致臺鐵列車與掉落之吊卡大貨車發生碰撞之乘客死傷事故,聯合大地的監造主任李進福一審被判刑依過失致死等罪判刑7年2月,另名員工張齊富財被依過失致死判刑4年6月。

臺鐵在2021年5月24日召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會議,認爲聯合大地公司監造人員有未盡注意義務及業務登載不實等情事,涉有政府採購法,將其刊登政府採購公報,聯合大地公司提告請求撤銷臺鐵的處分。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聯合大地公司有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臺鐵終止係爭契約,且其情節重大,合於政採法規定,臺鐵處分施以停權效果,於法並無違誤,判決駁回其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