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出軌懲處名單出爐!咎責最高層級「副局長記過1次」

臺鐵太魯閣出軌事故釀成多起死傷。(圖/記者蕭可正翻攝)

記者李宜秦臺北報導

臺鐵太魯閣號於4月2日發生嚴重出軌事故,交通部鐵局今日公佈行政懲處名單,包含副局長、總工程司、處長、段長等計12人分別被記過一到兩次、申誡一次不等。

臺鐵局表示,本案就施工業者設計監造專案管理廠商違反契約作業規定,臺鐵局相關人員涉有督導管考不周予以究責,相關懲處將於運安會及交通部鐵道局發佈事故調查時,再予以檢討修正

▲太魯閣出軌案懲處名單。(圖/臺鐵)

針對0402事故缺失,臺鐵局辦理各項改善措施如下: 一、臨軌工程全面停工,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及交通部鐵道局進行相關安全複檢合格後,方可辦理復工。二、加強各工地安全管理,由臺鐵局派專人保管工地大門鑰匙管制人員進出,並於工地設置CCTV或電子圍籬,實施安全控管。三、瞭望員及監工人員均配發行車調度無線電話,遇緊急狀況時,立即通知司機員停車,並通報調度員及鄰近車站。四、未派站員招呼站工地,由臺鐵局另僱保全人員派員駐守,確保廠商進場施作合於規定。五、加速建置「邊坡監視預警系統」,預定110年底完成10處、111年底完成15處(共計25處)。六、全面盤點異物侵入之虞路段,於6月底前完成,危害嚴重者優先設置永久性之阻隔設施無法建置阻隔設施者則建置異物入侵告警系統,預計於10月底前提出改善計劃。七、全面檢討工程管理的督導稽覈查證機制,並加強落實履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