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版買櫝還珠 是誰在背後操縱粉絲浪費?

近日,一段倒牛奶視頻網上熱傳。這些沒有過期也沒有變質的乳製品,剛一拆封就被大量倒入溝渠,白白浪費了,實在令人心痛。是什麼人?爲什麼會有如此明目張膽的浪費行爲?據瞭解,這段視頻與一檔網絡綜藝節目青春有你3》的粉絲“打投”,也就是“打榜投票”行爲有關

在網絡上流傳的視頻中,雪白的乳製品被直接倒入溝渠,而在一旁還有許多乳製品等着被拆開倒掉。這樣荒誕的事情起因於某選秀節目的投票。這些被倒掉的奶製品,其實都是粉絲爲了給某綜藝節目選手“打投"應援用的。所謂“打投"指的是“打榜"+“投票",就是在一些選秀節目中,票數最高的幾位選手可以“成團出道"。根據節目規則,粉絲們要爲喜歡的選手打投,就必須購買與節目聯名的品牌飲料,取得留在瓶蓋內側的二維碼,買得越多助力越多,粉絲所支持的偶像成團出道的機會就越大。粉絲們瘋狂“打投",購買了大量的奶製品卻根本消化不掉,再加上奶製品保質期短,喝不完又轉賣不掉,就只能倒掉,於是就出現了“只要瓶蓋、不要牛奶”的荒誕一幕。

北京廣電責令暫停《青春有你3》錄製

目前這檔綜藝節目已經暫停錄製。就在5月4日,北京市廣播電視局通報,責令愛奇藝暫停《青春有你》第三季節目錄制。要求該平臺嚴格落實廣電行政部門有關管理規定,切實履行網絡視聽平臺主體責任,完善節目管理制度, 認真核查並整改存在的問題

“愛奇藝青春有你”官方微博5日凌晨迴應稱,對於北京市廣播電視局責令暫停《青春有你》第三季節目錄制,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將嚴格落實有關管理規定,從即日起暫停該節目錄制,認真核查並整改存在的問題。

爲偶像“打投”瘋狂倒奶 是否涉嫌違法

就在不久前,4月29日,《反食品浪費法》正式開始施行。這讓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不再僅僅是倡導和號召,也有了法律約束。那麼這種爲了給偶像“打投”而瘋狂倒奶的浪費行爲,是否涉嫌違法?這是個人的權利嗎?涉嫌違法嗎?選秀節目製作方、平臺、商家以及消費者也就是粉絲,該不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呢?

法律專家 嶽屾山: 這種倒奶式的“打投”我個人認爲已經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這是因爲《反食品浪費法》中明確的提到了,不能違背食品的用途,本來應該食用、飲用的商品你把它廢棄掉,這就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這屬於一種浪費行爲。至於說他們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反食品浪費法》更多的是針對於機構、針對於食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對於消費者個人違反規定的情況如何處罰,更多的是交給地方來進行立法和具體的規定。4月29日,《反食品浪費法》剛剛通過,接下來我們要看地方會出臺什麼樣的規定來給予落實。

誰在粉絲瘋狂行動中獲利?

粉絲爲了追星演唱會、要簽名都很常見,但爲了追星“只要瓶蓋不要奶”“成箱成箱倒牛奶”也實在難以理解。粉絲追星爲什麼會如此瘋狂?又是誰在粉絲瘋狂的行動中獲利呢?華東師範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吳暢暢分析認爲,粉絲爲偶像“打投”僱人倒奶的行爲,與當前選秀節目中的資本運作密不可分。

華東師範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 吳暢暢: 因爲資本的邏輯會讓粉絲有比較非常規非理性的舉動。

比如說背後的資本會要求粉絲證明自己的偶像具有一定的商業價值,偶像本身是一種商品,是商業鏈的一環。粉絲的“打投”就好似一種KPI一樣,採取量化計件的邏輯。那麼必然粉絲就會陷入到某種瘋狂的廝殺當中。我們中國的粉絲文化或者說粉絲經濟,是由選秀和綜藝節目反向推動的。平臺方也好、製作方也好包括廣告商,他們其實形成了一個利益共同體。

倒奶式“打投”暴露什麼問題?

現在幾乎每年都會有各種選秀節目,偶像們也都形成了自己的粉絲羣體。其實粉絲爲偶像應援、打榜的行爲很常見,其中也有不少瘋狂的行爲。那麼如何引導粉絲理性追星?這次的倒牛奶事件又暴露出選秀節目機制和粉絲導向上存在着什麼問題?

華東師範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 吳暢暢: 選秀節目對於粉絲文化養成起到型塑作用,需要粉絲花費金錢和精力建立與偶像“正主”的關聯。原本這是市場營銷個案,但意識形態上很難避免出現跟跟主流價值觀有所偏差的地方,只要廣告商把購買產品跟偶像打投關聯在一起,就必須大量採購。個體消費就避免不了浪費。如果要引導粉絲,源頭上要對選秀節目管控。必須要對這類節目的製作邏輯、競爭態勢、打投邏輯進行有效引導,才能讓粉絲行爲不至於走到這樣一個極端、非常規的程度。

網友:追星也應做到綠色消費

倒奶的視頻在網上也引發了網友的熱議。有網友認爲,爲了追星而浪費牛奶的行爲應該被制止。“禁止任何浪費行爲,追星不能追得連道德都丟了”“追星也應做到綠色消費”。不少媒體也發文批評這種倒奶式“打投”的行爲。

光明日報評論稱:促進飯圈亞文化良性發展,娛樂公司和相關平臺都不能置身事外,應該在規則的制定、宣傳和監管上肩負起相應的責任。對於粉絲來說,也應該多一些理性,少一些盲從。打投不能以浪費爲代價

人民日報評論稱:牛奶版買櫝還珠令人反感,青春不該這樣“有你”。買奶“投票”或許不如“氪金”來得直接,但其性質也涉嫌“花錢買投票”。這不是製作節目應有的取向,也不是吸引流量的高明之舉。

新華社評論稱,“大量牛奶被倒”的背後,是以浪費和揮霍爲代價的吸睛牟利,是對勞動的不尊重、對法律的褻瀆和蔑視,其最終結果是誤導、侵蝕了青年人的追求和三觀,不只是把牛奶倒溝裡,而是把青年人帶溝裡!

選秀不是簡單地“造星”,而是要選出正能量偶像、秀出社會責任感。而追星也不是盲目地花錢,而是要合理合法地追、文明有序地追。造富有內涵的“星”,做正向追求的“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