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  相向而行(觀滄海)

近日,《關於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補充安排》(以下簡稱《補充安排》)在深圳簽署,這是兩地首次對既有司法協助安排進行檢視、修改,標誌着兩地民商事司法協助工作建章立制步入完善優化的新階段,充分展現出基本法的強大生命力

從無到有,由點及面。《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頒行以來,兩地創造性地構建起以八項司法協助安排爲支柱、若干司法文件爲補充的中國特色區際司法協助體系,豐富了“一國兩制”的實踐內涵,在兩地司法合作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香港迴歸祖國以來,香港與內地的交流合作不斷深入,兩地人員經貿往來日益頻繁,由此相應產生數量日漸增多、類型日益多元的兩地互涉法律和司法問題。特別是國家推進粵港澳大灣建設以來,兩地經濟社會發展迎來了新的重大機遇,也對兩地司法協助提出更多需求和更高標準

《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生效施行已經20年,取得了豐碩的司法協助與合作成果。隨着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不斷有序推進,“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屬性,保障了粵港澳三地可以在融合發展中各顯特色,也決定了大灣區建設過程中互涉法律糾紛不可避免、區際法律衝突客觀存在、區際司法協助亟須深化。仲裁在跨境糾紛解決中的作用愈加凸顯,完善仲裁領域司法協助機制的需求更加強烈。

精準對標問題、緊密契合需求、創新方式方法。《補充安排》的簽署,將優化仲裁製度,有利於推進仲裁裁決順利執行,更好地保障申請人權益,配合兩地其他範疇的司法協助安排,有助於進一步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內合作,促成區內深度融合,從而推動區域經濟協同發展。《補充安排》的簽署,意味着內地與香港在仲裁領域保全協助的全覆蓋,這是內地首次與其他法域建立完備的仲裁保全協助,協助力度、深度、廣度遠超國際公約和國家間條約,實現了一國之內更緊密的合作和更廣泛的互信。《補充安排》簽署當天,雙方中英文雙語形式發佈了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10起典型案例。這是兩地首次發佈民商事司法協助典型案例。

主動擔當,正當其時。今年是《基本法》頒佈30週年,回望過去,兩地法律人秉持“一國兩制”方針,恪守憲法和基本法,內地與香港特區的司法協助安排在尋求兩地法律制度等客觀實際最大公約數基礎上,以基本法爲依據,既不囿於本地已有法律制度,也不簡單照搬國際公約和慣例,爲落實“一國兩制”方針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爲促進兩地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隨着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駛入快車道,兩地司法協助迎來更大挑戰。事在人爲,只要兩地法律界人士繼續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凝心聚力、相向而行,就沒有克服不了的困難,沒有過不去的“火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