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專論-小英萬金油 難治司法急驚風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英文。(資料照片,劉宗龍攝)

陳水扁馬英九兩位臺大法律高材生主政16年之後,強大的民意似乎有意再次迎接臺大法律系另一位高材生蔡英文接掌國家元首的位子

日前,在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家慶領頭,與臺北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及臺灣法學會一齊會見蔡英文女士。既是法律本科出身,當然引起法律人關注這位被媒體喻爲「躺着等當選」的寵兒,葫蘆裡賣的什麼藥?蔡英文也首次公開了第一張藥單,要回應社會司法改革的期盼。

她提出4個重點,5點主張。一 、核心價值:迴歸「人民的司法」。二、解決司法不公,強化人民信賴。三、建立人民參與、友善人民的司法環境。四、承諾當選後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希望能提升司法人員的素質、人權觀念及偵辦能力,以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賴,解決司法不公。

「司法爲民」或是「司法民主化」其實是無厘頭的口號。除非進行人民公審,司法永遠是極爲專業的事,不能因爲現今法院時有判決背離社會評價,而主張以民粹替代專業。不能以法院有不規矩的貪弊,就以全面監控防弊的小心眼對付法官。對司法的信賴建立在客觀公正,依法判決。因此,建立不受干擾,充分辯論、不偏不私的審判制度,纔是司法改革落實有效的作爲。方法必須包括:一、審檢辯各司其職:檢察官辯護律師是對立的兩造當事人,武器必須對等。刑事訴訟法中對被告辯護人不利益的規範,應受法院拘束。有正義感的檢察官是值得尊敬的,但是不必嫉惡如仇。落實無罪推定的法律規範,在充分辯論之下,由法官居中公平獨立審理。法務部不該再爲司法院訓練法官。

二、律師強制代理辯護:在律師數量不足的時代,律師強制代理或強制辯護成爲當事人沉重負擔,故而允許當事人自任訴訟。但現今刑事案件採交互詰問,民事案件採適時提出主義,沒有專業律師協助絕對於當事人不利,正義便不能藉司法程序實現。

三、迅速處理妥善審判:稽延訴訟是對當事人最嚴酷的折磨。之前曾有押匯案件,被告流浪法庭30年,最後獲得無罪,其後方有刑事案件妥速審判法。民事案件何其不然?

四、增修專家證人制度:法官只能聆聽辯論作成判斷,絕不可能要求法官是萬事通。所以,鑑定與聽證制度極爲重要。要避免恐龍法官與奶嘴法官,必須從採證制度着手。

五、中立的國家鑑識機構:如今鑑識機構無論調查局刑事警察局、憲兵學校都是爲檢方所設。一旦完成鑑定依憑起訴,被告永世不得翻身。不受法務部或警政署管轄的中性鑑識中心專責民刑事案件的鑑定,實有必要。

六、健全筆錄證物保全:庭訊筆錄既不完整也不正確,法院至今不能充分開放對法庭錄音之調取。警訊筆錄或是搜索所得,檢察官常取其起訴有用之部分,對被告有利之部分不在偵查案卷之中。刑事訴訟法要求對被告有利不利一併注意的規定,似乎永遠是神話。

七、獄政體系引入矯正社工:獄政單位既已改名矯正署,但是尚未在實質上做到矯正工作。引入臨牀心理師、矯正社工師與教師,方能解決再犯與更生保護。

八、加強司法人員在職訓練:法官與檢察官工作極爲繁多,與社會直接接觸甚少。經在職訓練了解社會發展與國際趨勢,極爲重要。

九、充分利用訴訟外救濟:替代訴訟的紛爭解決制度是國際潮流,香港、新加坡、上海都朝向區際糾紛處理中心努力,我國法院卻毫不瞭解仲裁與調解的理論發展,與其對和諧社會的意義。

十、落實依法判決:我國之立法其實尚稱完善,但是在執法上常有便宜行事,有法不依。或是基於本位主義,不願把人盡皆知的法理落實到司法實務。這些都不需調整組織或是增加預算,而是在改變心態。風行草偃,這些將是總統需要關切的。

以上只是例舉諸點,司法改革所需關注多不勝數,真不是蔡女士4項5點所能涵括。診治司法陳痾其實不需要花俏奇巧的絕招,更不需要冠冕堂皇的口號,而在於尊重司法,堅守法治原則,落實保護人權。看來民進黨總統候選人對司法改革這急症,拿出的第一味藥萬金油。(作者爲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