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寶寶雜誌/早期療育 把握3歲前的療育黃金期

文/李藹芬 採訪諮詢耕莘醫院兒科兒童發展中心主任陳培濤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苗栗服務中心主任張智攝影邱如仁 協助拍攝/歐緹斯特職能治療所暨兒童發展中心負責人蔡建志治療師

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錯過,就回不去了!尤其在6歲以前,若有任何的發展遲緩跡象,都是接受療育黃金期。特別是3歲之前接受1年的療育,勝過3歲之後才接受療育的10年成績;而且所負擔成本,黃金期花費1元抵日後的10元代價。換言之,早期療育,愈早開始,效果愈好!對於無法在該有的年紀出現該有的發展表現,而落後的速度超過大概的平均值(在一定時間內未達正常發展之孩童的90%者),這些孩子所呈現的各種現象,就被總稱爲「發展遲緩」。讓有「發展遲緩」的孩子接受早期療育,將可幫助他們趕上發展的基本進度,不致在人生路上遠遠落後。

趕上落後進度指日可待

對大部分的孩子來說,身心的一切發展是很自然而然發生,父母絲毫不用費心教導;可是有的孩子卻不同,父母千盼萬等,怎樣也等不到他跟其他孩子一樣,這些孩子的各種落後現象,可用「發展遲緩」統稱。

耕莘醫院兒科部兒童發展中心主任陳培濤表示,發展遲緩兒童是指在認知發展、生理髮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方面,有疑似異常或可預期有發展異常情形

孩子有落後現象,固然令父母多所擔憂,不過,藉由早期療育,孩子落後的進度終究能逐步趕上,他強調,雖然6歲以前是所謂的「黃金早療期」,但「愈早愈好」。

他引用美國於90年代提出的研究說明,在0〜3歲接受早期療育,所付出的1元成本,可抵3歲之後的7〜10元。就付出成本而言,愈早投入,負擔愈少;就療育效果而言,愈早開始,效果愈好。

早療早好的4個理由

面對孩子的落後情況,很多父母不免會想「大一點就好了」,但實際狀況卻是「孩子的發展之路宛如被一顆大石頭擋住了,若想要移除大石頭,需要專業的協助。

對於這些「外觀無異,功能卻有差別」的孩子,陳培濤醫師表示,能早點發現並釐清孩子在發展上遇到的問題很重要,若孩子經過評估後需要接受療育,基於以下4個理由,能早點開始就早點開始!畢竟對於療育黃金期而言,分分秒秒都需要掌握。

原文刊載於2013年7月號《媽媽寶寶雜誌》。※更多精彩內容,請見【媽媽寶寶懷孕生活網】。※本文由《媽媽寶寶雜誌》授權刊登,未經同意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