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如何服務好碳中和目標

圖爲山東威海市文登區金嶺山莊清潔能源供暖站(無人機照片)。據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消息,2020年山東完成35.84萬戶“煤改電”清潔採暖工作,2020年採暖季預計將節約標煤27萬噸,減排二氧化碳68萬噸、二氧化硫2萬噸、氮氧化物1萬噸。新華社記者 朱 崢攝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做好達峰、碳中和工作是明年要抓好的重點任務之一。而作爲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重要途徑――綠色金融如何質量發展備受關注。專家表示,要創新發展綠色金融,充分發揮其支持綠色復甦的重要作用。同時,完善綠色金融標準,保證綠色項目、綠色貸款、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目錄中的項目不損害應對氣候變化目標。

近日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是明年要抓好的重點任務之一。我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力爭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以下簡稱“30・60目標”)。會議同時指出,加大對綠色發展的金融支持。

作爲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重要途徑,我國綠色金融該如何發力?如何高質量建設綠色金融標準體系

綠色金融市場快速增長

“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是推動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實現綠色復甦的重要手段。”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桂平近期在浙江湖州召開的中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研討會上說。

截至目前,我國綠色金融資產質量整體良好,綠色貸款不良率遠低於全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綠色債券更無違約案例。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我國綠色貸款餘額11.55萬億元,存量規模居世界第一位;6月末,綠色債券存量規模1.2萬億元,居世界第二位。

劉桂平表示,下一步,要充分發揮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復甦的重要作用,圍繞“六穩”工作和“六保”任務,不斷改善綠色產業和綠色項目的融資環境,深化綠色金融國際合作。一方面,要創新發展綠色金融,支持實現“30・60目標”,逐步將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納入央行政策與審慎管理框架,高質量建設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系統性推進碳排放權和碳金融市場發展,加快形成有利於碳減排的體制機制。另一方面,要深入開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基層實踐,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率先提出碳中和目標,鼓勵試驗區積極探索綠色金融發展新模式,推動綠色金融支持可再生能源、綠色建築、清潔交通等領域創新發展,並在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粵港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國家區域發展戰略中發揮更積極的作用。

支持實現“30・60目標”

所謂碳中和,即在一定時間內,直接或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通過植樹造林、節能減排等方式,抵消自身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實現“零排放”。

助力實現碳中和目標,我國綠色金融該如何發力?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長雷曜表示,2016年以來,我國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綠色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綠色金融產品創新體系、綠色激勵約束機制等方面的工作取得明顯進展。爲了實現“30・60目標”,人民銀行將專注於碳中和目標,圍繞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持續推動綠色金融發展。

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將在跨境人民幣通道參與廣東碳市場的實踐基礎上,爲粵港澳投資機構參與廣東碳市場提供支持,並探索以碳普惠等自願減排產品爲切入點,推動大灣區碳達峰和碳中和目標。”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總裁孟萌表示,廣東在粵港澳大灣區應對氣候變化及綠色金融合作方面開展了積極的工作。例如,與香港建立了粵港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合作機制,成立合作小組,制定2020年粵港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合作計劃;在環境信息披露、碳標籤等方面同港澳機構開展了合作研究;還與港澳一道組建大灣區綠色金融聯盟,爲大灣區綠色金融協同發展提供支撐。

工商銀行現代金融研究院副院長殷紅認爲,爲實現“30・60目標”,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是個很好的抓手和切入點。2017年12月份,作爲第九次中英經濟財金對話成果,中英金融機構氣候與環境信息披露試點啓動。工商銀行與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組織(UNPRI)分別擔任中方及英方試點牽頭機構,組織推動試點金融機構根據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氣候信息披露框架進行環境信息披露。3年來,試點取得積極進展,中方參與機構已增至15家,覆蓋銀行、證券、保險等多種金融業態,已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有益經驗。

建設綠色金融標準體系

2019年8月份,由人民銀行組織研發的綠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統在湖州上線運行。該系統集成了綠色貸款統計分析、綠色信貸流程監管、綠色金融政策評估等多項功能,實現了人民銀行與金融機構信息直連,下一步擬在長三角三省一市率先推廣。

據人民銀行湖州市中心支行相關人員介紹,自系統正式上線以來,數據採集頻率時效由原來每季後20天變爲每工作日後1天,統計人力成本預估削減近20%,數據精確度提高近10%,相關數據信息已初步應用到日常管理、統計分析和業績評價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目前,各試驗區已開發上線16個與綠色金融有關的系統,有效解決了綠色項目識別問題,降低了綠色金融市場的信息不對稱性,擴大了綠色金融服務的範圍和覆蓋面。”劉桂平說。

不僅綠色金融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新突破,“國內統一、國際接軌”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也在加快構建。劉桂平表示,綠色金融統計制度逐步完善,多項綠色金融標準制定取得重大進展,中歐綠色金融標準對照研究工作即將完成,爲規範綠色金融業務、確保綠色金融實現商業可持續性、推動經濟社會綠色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部分綠色金融標準草案在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先行先試,既指導了試驗區的綠色金融工作,也切實提高了綠色金融標準的制定質量。

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建議,應當以碳中和爲約束條件,完善綠色金融標準,保證綠色項目、綠色貸款、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目錄中的項目不損害應對氣候變化目標。

同時,環境信息披露制度需要進一步擴圍。“建立覆蓋面更廣的、強制性的環境信息披露制度,並逐步將披露要求擴大到金融機構。”馬駿表示,碳排放和碳足跡應該成爲披露的基本要求。(記者 姚 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