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李宗瑞都關了」 被害家屬再請求羈押葉冠亨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高雄地方法院17日將再開庭審理葉冠亨(葉少爺)被控酒駕撞死人案,被害家屬16日向法院遞狀,請求法官羈押葉冠亨。家屬之一陳大儒說,葉男身體狀況已好轉,且經常在外趴趴走,不宜羈押的情況已不存在。

今年4月25日清晨,22歲的富少葉冠亨酒後駕駛賓士車,在高雄市中華三路、光復一街口撞死清晨運動證券公司副理李幸蓉(47歲),同車友人陳岡逸也傷 重不治;3天后的4月28日,李幸蓉的丈夫許明義(49歲)也疑因太過悲傷、處理愛妻後事極度勞累,不幸在家中猝死,夫妻倆留下年僅8歲、就讀小二的獨生 女,一個原本幸福美滿小康家庭因此破碎,更引起社會對酒駕的憤怒。

高雄地檢署5月30日偵查終結,依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罪嫌起訴葉冠亨,並具體求刑7年。後來葉冠亨透過轉學考,進入高雄和春技術學院就讀,校方也特別訂出「葉少爺條款」,除要求他必須向死者家屬道歉外,曠課一節就退學處分,還要他擔任學校防酒駕志工,條件相當嚴苛。

被害家屬陳大儒今天向高雄地方法院遞狀,盼法官羈押葉冠亨。陳大儒說,葉的身體狀況已好轉,不需要他人照料,且經常在外趴趴走,原本認爲不宜羈押的理由已不存在。

陳大儒表示,疑似犯下性侵案的李宗瑞都遭收押,葉冠亨酒駕直接間接造成3條人命,若不將羈押難以服衆,他明天將當庭請求法官羈押葉冠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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