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迫害統派,其心可誅!(日月談)
近日,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文宣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明正、臺北市議員侯漢廷及王炳忠父親王進步等人全部無罪。之前這些統派人士被臺灣檢方指控,與大陸學生周泓旭共謀在臺發展所謂“情報組織”,涉嫌違反“安全法”云云。
依據民進黨當局的脾性,當然不會就此善罷甘休。這不,擔當指控角色的臺北地檢署表示不服,揚言要提起上訴。而臺北地方法院事後又說這5人涉有重嫌、刑責甚重,繼續限制他們出境、出海。按照民進黨當局的邏輯,這是大肆渲染“大陸在臺情報滲透嚴重”的絕佳機會,不能定罪豈不可惜?但用被控當事人的話說,“仔細觀察就會發現,這個案子根本無法成案,但有人就是想要”。
民進黨當局類似的劣行早就數不勝數:進一步嚴審、限制兩岸正常經濟和文化交流,逼迫愛奇藝、淘寶臺灣退出島內;去年9月海峽論壇舉辦前夕,公然拿所謂的“反滲透法”“國安五法”等嚇阻想要登陸的臺灣民衆;得知兩位臺灣藝人在央視國慶晚會合唱《我的祖國》,第一反應便是威脅“若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查處”……
民進黨當局煞有介事,意圖很明顯,就是把兩岸正常交流泛政治化、污名化,以此斬斷兩岸各方面聯繫。但先射箭再畫靶的操作手法,早已被看破手腳。臺北地檢署在起訴4人後,又追加起訴陸生周泓旭,試圖靠子虛烏有加生拉硬扯編織一個聳人聽聞的“共諜”故事。然而竹篙逗菜刀(胡亂拼湊)終究難以服衆。用新黨的話說,幾人唯一“罪證確鑿的罪行”,只有“反對‘臺獨’和追求統一”,此外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們竊取機密或危害臺灣安全。民進黨當局費盡心機迫害統派人士,其心委實可誅。
“反對‘臺獨’和追求統一”怎麼會是“罪行”?因爲在民進黨當局的眼裡,只有宣揚“臺獨”“反中”的自由,沒有主張和平統一的自由。其“在野時”以“民主進步”的口號攫取政權,“全面執政”後卻以獨裁專制的方式整肅異己,株連無辜。衆所周知,新黨的立場是認同一箇中國原則,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追求兩岸互利雙贏,主張“一國兩制”臺灣方案在臺落地生根。這種旗幟鮮明的政治主張,讓他們成爲民進黨當局的眼中釘、肉中刺,批判、打殺自然接踵而至。
只要民進黨頑固不化,秉持權力傲慢,類似“共諜案”的濫權鬧劇和昧理誅心的打殺肯定不會是最後一次。自2016年再次上臺以來,民進黨當局編織各種藉口,瘋狂打壓島內支持統一、反對“臺獨”的黨派和人士,製造綠色恐怖,蓄意升高兩岸對立,一再暴露其謀“獨”本性。民進黨當局的倒行逆施,受到兩岸同胞的一致譴責和同聲撻伐。
國家統一是民族大義,希望所有臺灣同胞參與到推進統一的正義事業中來。統一是臺灣前途所在、廣大臺胞福祉所繫。我們正告民進黨當局,反“獨”促統是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共同意志。逆潮流而動,頑固堅持謀“獨”分裂,必將自食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