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致死傷率攀升 警惕新型“馬路殺手”

左衝右突的外賣騎手,風風火火的上班族,接娃心切的家長……當前,越來越多人加入了電動自行車“大軍”。這種新型交通工具固然快捷、經濟、環保,但其廣泛使用也帶來巨大的道路安全隱患。專家呼籲:電動自行車交通傷害逆勢增長,“速度與激情”背後的代價亟須引起重視。

目前,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導致的死亡人數,在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中上升最快,每小時就有1名電動自行車騎行者死亡。

1.電動自行車致死傷率攀升,普遍存在超速

當前,我國電動自行車生產量保有量在近年來持續上升,已成爲電動自行車大國。據工信部統計,2019年我國電動自行車產量達2707.7萬輛,社會保有量近3億,位居世界第一。隨之而來的是電動自行車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數量也在攀升。可以說,電動自行車已成爲名副其實的新型“馬路殺手”。

據中國疾病防控中心慢性非傳染病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傷害防控與心理健康室副主任鄧曉介紹,2019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傷亡人員中,駕駛電動自行車導致的死亡人數達8639人,受傷人數達44677人,傷亡人數接近非機動車傷亡人數的70%。“形象地說,平均每小時就有1名電動自行車騎行者死於道路交通事故,有5名電動自行車騎行者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傷。”

鄧曉是在北京大學社會化媒體研究中心舉辦的“電動自行車道路安全與傷害預防”線上研討會上披露這些數據的。“在全國整體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穩步下降的態勢下,電動自行車騎行者的傷亡卻逆勢發展,死傷率不斷攀升,電動自行車已成爲我國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是一項難以被忽視的社會負擔。”

據鄧曉介紹,造成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傷害的危險因素包括人、車、路多重因素。而在人的因素中,超速行駛是導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多數是當事人騎行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造成的。”原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交通管理學院教授劉建軍表示:“超速行駛縮短了緊急情況下靈活處置的時間,導致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其他人的反應時間和操控能力降低。因此,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以及事故的嚴重性都跟超速行駛有直接關係。”

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2019年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要求其設計速度最高不超過25公里/小時。然而實際生活中,大量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往往超過30公里甚至超過40公里,“目前電動自行車超速在我國是普遍現象,不超速反而是極少見的現象。”劉建軍說。

2.正確佩戴頭盔,每年可救兩三千人性命

肉包鐵”是對騎行電動自行車的形象描述,這意味着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騎乘人將直接面對危險。

有研究顯示,顱腦損傷是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的最主要原因,而在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中,因顱腦損傷致死的比例更高,超過80%。這是因爲一旦發生碰撞事故,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多是頭部先受撞擊。

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副教授施立棟認爲,目前電動車管理中,普遍存在的超速現象短時間內可能難以解決。但如果能夠佩戴好頭盔,從自身出發預防傷害,將能顯著降低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傷害死傷率。

“現實中也有案例,戴了安全頭盔的駕駛者摔倒之後能爬起來,但沒有戴安全頭盔的站不起來了,不戴頭盔受到的傷害顯然更重。”劉建軍說。

鄧曉分析說,安全頭盔能夠減少63%的頭部受傷和88%的顱腦損傷,不戴安全頭盔的兩輪機動車駕駛員受傷人數是戴頭盔者的3倍之多。

劉建軍同時提醒說:“戴頭盔不是裝飾,應該繫好頭盔帶,然後戴緊,使得頭盔碰撞以後不會輕易脫落,這纔是真正的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據瞭解,自今年4月起,公安部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將佩戴安全頭盔提升到國家層面江蘇浙江等地也紛紛針對佩戴電動自行車安全頭盔制定了相關規定,例如,對違者處以警告或罰款等,取得了良好效果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政策規劃室主任戴帥給出的數據顯示,“一盔一帶”行動開展以來,短短四個月時間,南京、深圳、上海、杭州、海口騎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達80%以上,寧波更是達92%,而此前有些城市佩戴率還不足30%。

“我們預估如果每一個騎行人員都能夠正確佩戴頭盔,一年可以挽救2500~3500人的生命,全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可以減少5%左右,這個比例是非常可觀的。”戴帥說。

3.不能縱容交通違法,戴頭盔也應統一立法

正是由於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對降低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傷害有重要作用,全國多地已立法對佩戴安全頭盔作出了相關規定。據法律查詢軟件北大法寶的搜索數據,截至2020年11月26日,我國共有40部地方立法對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問題作出了規定,涵蓋18個省。

施立棟介紹,地方立法對推動佩戴頭盔、降低道路交通傷害成效明顯。根據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調研數據顯示,2019浙江寧波市嘉興市通過現場查處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爲,使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分別同比下降43%和61%。

“電動自行車發生事故以後,依法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不應該強調電動自行車是弱者。”劉建軍表示:“如果一味地強調這些,對某些在路上的違法行爲不加強監管或者執法,可能會導致縱容,形成違法常態。”

江蘇省公佈的數據顯示,江蘇電動自行車法規實施後,13個地市頭盔佩戴率明顯上升。

然而,目前從全國來看,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普及度仍然不高。施立棟認爲,全國立法層面沒有明確提出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的強制性要求是影響因素之一,這導致很多地方在推進立法時遇到權限問題,無法強制要求佩戴安全頭盔。

“目前,地方對騎行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立法還存在合法性困境、法制不統一以及配套措施不完善等問題。”對此,施立棟建議,要儘快推動頭盔寫入國家立法,以緩解目前地方推動頭盔立法合法性時存在的缺陷。“這方面目前一個好消息是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二審草案,該草案已釋放出一個將在一定程度上爲地方立法權限處罰的設定權進行鬆綁的動向,這是一個比較好的信號。”

此外,施立棟還建議國家和地方在立法時,對頭盔生產及銷售標準、外賣快遞等重點行業的監管、相關保險以及頭盔寄存等問題,都需要進行考慮並完善。

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處道路安全與傷害預防國家項目官員方丹也呼籲,電動自行車在提供一種便捷出行方式的同時,也給人的生命財產帶來了極大的損失,成了一個亟待解決的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問題,也是一個刻不容緩的社會問題。“爲了降低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的傷亡,我們推薦各國通過法律來強制佩戴頭盔。”

(本報記者 詹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