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婚外情敗露,女子夥同新情人殺死舊情人…

(原標題:恐婚外情敗露,女子夥同情人殺死舊情人…)

“婚外情”違背傳統道德社會公德

人們所不能容忍

因此

對於發生了“婚外情”的人來說

最害怕的,莫過於東窗事發

萍鄉一女子爲避免“婚外情”敗露

竟夥同新情人殺死了舊情人!

近日,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結一起故意殺人

被告人李某某

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對其限制減刑

被告人文某某

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查明

李某某(女)先後與

黃某某(男)、文某某(男)

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

起先李某某因擔心

與黃某某的“婚外情”敗露

在投放老鼠藥預謀殺害黃某某未果

再起殺心

而新情人文某某出於討好李某某的意圖

願意幫助李某某一起殺死黃某某

二人合謀趁李某某和黃某某約會

李某某先用鐵錘將黃某某砸昏

合力將黃某某殺死

2020年2月20日上午8時左右

文某某在雜品店買了一把黃色鐵錘給李某某,兩人商量好將屍體藏匿於一條臭水溝裡,當天下午二被告人又來到預定殺人地點觀察地形

當日18時30分許

黃某某按約來到某小區巷子裡,文某某戴着口罩頭盔躲藏在附近陰暗處,二被告人合力將黃某某殺害。文某某開着黃某某的車離開現場後發生交通事故,二被告人於是僞造黃某某駕車出交通事故死亡的現場後離開。經鑑定,黃某某系被他人用鈍器多次打擊頭面部,致顱腦損傷合併大出血而死亡。

2020年2月21日

被告人文某某、李某某分別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審理後認爲

二被告人爲達個人目的,蓄意並採取殘忍手段殺害黃某某致其死亡,後果極其嚴重,其行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二被告人屬共同犯罪,應依法懲處。

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作用相當,不宜劃分主從犯,李某某多次預謀故意殺人,並向文某某提出殺人犯意,主觀惡性較文某某大,量刑應予以考量。被告人李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從輕處罰。被告人文某某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綜合考慮本案犯罪事實、犯罪情節、社會危害性及二被告人的量刑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

本案宣判後被告人李某某提起上訴,判決尚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