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中的陳雲和財經工作

70年前,時任中財委主任的陳雲以大局爲重,堅決支持中國人民志願軍入朝作戰的決策,在戰爭期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爲取得抗美援朝戰爭最終勝利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底線思維,將戰爭作爲財經工作基點

抗美援朝對國內財經必然造成巨大影響。如何判斷?如何應對?對此,陳雲的做法是從壞處準備,努力爭取最好的結果,寧可把形勢想的壞一點,這樣纔能有備無患、遇事不慌,即堅持底線思維。

1950年10月26日,陳雲就給毛澤東中央書面報告,對抗美援朝後的時局發展作出三種估計。一是臨境戰爭,國內平安;二是臨境戰爭,國內被炸;三是臨境戰爭,敵人在我海口登陸,全國捲入戰爭。陳雲指出,財經政策應“基點在戰爭上”,暫時應以第二種局勢爲基點。同時,他提出縮小經濟投資與適當擴大工農業產品剪刀差增加貿易收入,以應對軍費支出和可能的被炸後稅收減少。11月15日,陳雲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提出“國防第一,穩定市場第二,其他第三”的方針,明確財經工作一切服從戰爭。陳雲還提出“對支出用‘削蘿蔔’的辦法,對收入用‘擠牛奶’的辦法”,“削蘿蔔”就是儘量削減一切可以削減的支出,“擠牛奶”就是盡力增加可能增加的財政收入,以從根本上解決財政緊張,滿足“國防第一”的要求。

多措並舉,確保國內金融物價穩定

國內金融物價能否維持穩定,直接決定我們能否有穩定的後方環境,進而決定能否有力支援戰爭前線,是能否取得戰爭勝利的關鍵因素之一。

志願軍入朝第二天,中財委就下達《關於防止物價波動問題的指示》,提出對不同商品採取大量出售、有計劃提高價格出售和增加生產與進口等不同措施,還提出在特殊情況下“對物資缺乏而又關係人民生活重大的商品,採取統購統銷及配售禁賣辦法”的特殊政策。戰爭開始後,佔銀行存款9成以上的公家紛紛提款,如繼續放任,當時的現金短缺將由4萬億元擴大爲6—7萬億元,處置不當將會引起嚴重的金融危機,造成物價劇烈波動,後果不堪設想。陳雲當機立斷,11月3日,經中央批准後簽署《關於凍結現金、穩定物價措施的指示》,要求大公小公的存款不許提。他認爲不能給各部門現貨或者發鈔票,凍結存款雖然困難,“但比物價波動的大困難要好得多”。12月1日,陳雲出席政務院政務會議,提出力爭戰爭情況下金融市場不亂,主要是力爭不增發鈔票,做到收支平衡。12月7日,針對市場上重物輕幣,遊資向棉紗集中的問題,陳雲起草了《關於統購棉紗的決定》,對棉紗採取統購統銷的辦法,增強了國營實力,起到了支援戰爭、穩定市場、保證人民需求的作用。此後,陳雲推動了《對外貿易管理暫行條例》《貨幣管理實施辦法》《貨幣收支計劃編制辦法》等文件的制定、出臺。這一系列舉措對確保國內金融物價穩定起到了決定性作用。

準確預判,快速有力應對美經濟封鎖

抗美援朝之後,美國進一步加緊對中國經濟封鎖,陳雲作出了超前、準確的戰略預判,有的放矢地採取了應對措施。

提早預見並採取應急措施。陳雲早就指出:“我們要準備帝國主義的長期封鎖……在經濟上也要準備他們不買我國出口貨物,不賣給我們需要的東西。”因此,在1950年7月開始,中財委和中央貿易部就大力佈置搶購物資以防美凍結我資金,在7月到12月中旬期間訂購約2億美元的物資,併成功將其中2/3搶運回來。在美下令對我經濟封鎖後第10天,中財委就針鋒相對地提出了停開一切向美日的購買證及許可證等7項緊急對策,儘量挽回或減輕經濟損失,也給輕視、敵視我國的西方勢力一個教訓。

判斷不會徹底同西方貿易脫鉤。美不斷加大對我國封鎖力度,甚至扣留我國在歐洲的貨物,日本等國家也緊隨其步伐。這種情況下,陳雲卻大膽判斷我國同資本主義國家的貿易不會完全停止,“資本主義國家也仍需與我做買賣,即令美國也仍然需我豬鬃桐油”。同時,陳雲提出“我們的出口辦法,應該是易貨,而不是結匯”。後來事實證明陳雲的判斷是正確的。此外,中財委還通過推銷土產、城鄉交流等方式,彌補出口減少和遲滯給市場和農民造成的暫時損失。

審時度勢調整財經方針準備大規模經濟建設

在外戰爭是消耗,國內建設是增長,沒有足夠的增長,就無法支撐巨大的消耗。戰爭之初提出的財經政策最主要是對緊急狀態的應對,這種應對必然不能成爲常態。陳雲審時度勢地調整了財經政策,積極、主動爲大規模經濟建設做了準備。

隨着志願軍在朝鮮不斷取得勝利,雙方陷入打打談談的狀態,陳雲便開始考慮新的財經工作方針和大規模經濟建設的準備工作。1950年12月26日,陳雲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把“建設準備”作爲1951年財經工作要點提了出來。此後又多次在中財委會議上提到。1951年1月30日,陳雲主持中財委委務會議,傳達了毛澤東提出的“三年準備、十年建設”方針,要求各部門抓緊進行建設準備。4月4日,陳雲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詳細將“經濟建設的準備工作”作爲1951年財經工作要點進行闡述。9月8日,中財委提出“鞏固國防,穩定物價,重點建設”的新的財經工作總方針,將3項任務並列起來,完全有別於戰爭之初的方針。到了1952年1月15日,陳雲起草與薄一波李富春聯名給中央的報告中,提出1952年財經工作方針“應放在和談可能拖延並能繼續應付戰爭這個基點上”。5月上旬,中央綜合考量朝鮮局勢和國內經濟建設,提出“邊打、邊穩、邊建”方針。隨後中財委召開全國財政會議,提出編制1952年預算要以建設爲第一位,軍事爲第二位,行政爲第三位。並且,從1951年11月至1952年,陳雲領導中財委承擔了“一五”計劃一、二稿的起草。

因勢而謀、應勢而動、順勢而爲,陳雲根據戰爭形勢的發展變化不斷調整完善財經方針,使新中國不僅能支撐軍需、保持穩定,還能恢復經濟、抓緊建設。此外,陳雲還在抗美援朝期間實際解決了大量後勤工作的重要問題,並時刻關注土地改革和鎮反運動,這些都爲戰爭的最後勝利提供了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