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油條被今日頭條告了!老闆:我是頭條忠實用戶

(原標題:商標極相似,“今日油條”被今日頭條告了!老闆迴應:我是頭條的忠實用戶

繼碰瓷四大互聯網巨頭出現“阿京騰百”的商標之後,又來了家名叫“今日油條”的早餐店碰瓷今日頭條...這家店鋪近幾個月來火爆網絡,但由於該店鋪裝修、logo與今日頭條極度相似,然後今日頭條母公司將該店鋪背後公司告上了法庭。

看着這熟悉的今日頭條紅白搭配的風格,不知道的還以爲字節跳動跨界餐飲行業,從此可以一邊吃着“今日油條”一邊刷着“今日頭條”,累了還可以刷刷隔壁的“抖音”。

它們長得有多像呢?一起看看。首先來個LOGO對比。

一樣是紅白組合配色,甚至“紅框底+白字”的形式也照搬過來。

再仔細看看這標語,也是相當熟悉的感覺。

今日頭條:你關心的,纔是頭條

今日油條:關心你的,纔是好油條

另外,就連菜單也是根據今日頭條APP首頁界面進行的1:1複製。

海報設計素材不夠了?沒關係,還有格力。

圖片來源:微博網友

今日油條每一處都充滿了其他品牌的影子比如櫃檯的展板可以看到翻版的西貝莜麪村。

思聰熱狗”?不,那是油條。

圖片來源:微博網友

今日油條這是想把各個品牌都撩一遍嗎?不過這招“借勢建勢”的招術,確實給“油條店”帶來不小的流量和經濟利潤,小小的店面竟然成爲了鄭州美食網紅打卡店,火了好幾個月。

圖片來源:微博網友

瀟湘晨報報道,有消費者購買後評論:

“在今日頭條刷到了今日油條,首次消費體驗特別愉悅,點餐的每一處細節都自帶梗,點餐都想笑出聲。”

“憑這個名字就要去吃一吃,味道不錯,比很多小店乾淨。”

一時間引來熱議,還上了微博熱搜,網友們對此看法不一,有網友表示,小商家跨界蹭個熱度,有利於市場繁榮;小小油條店,不能放過嗎?

也有律師在微博上表示,這也是侵權?

當然也有不同的聲音,認爲大公司花了幾十上百萬設計出來的商標,轉頭就被抄過去,這種行爲不被制止,將會有更多山寨。

還有人表示,本來覺得挺有創意,但是到處“抄”就過分了。

甚至有網友紛紛開啓了起名大賽“今日撇條”、“今日粉條”...

不過,今日頭條可忍不了,怎麼能白白讓人蹭熱度!這不,據澎湃新聞10月15日報道,今日頭條母公司字節跳動就把今日油條告上了法院

據啓信寶顯示,目前,該案於9月11日在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對此申請行爲保全(案由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被告方爲河南今日油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鄭州市金水區今日油條早餐店、河南燒烤者食品有限公司。

據悉,“今日油條”背後的公司河南今日油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20年05月13日,註冊資本100萬元,不僅短短几個月就開始了招商做加盟店,在今年7月份的時候還與正大集團簽署戰略伙伴關係協議,就是那個家喻戶曉的節目正大綜藝背後的大佬。

河南燒烤者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於2017年10月16日,註冊資本100萬元。該公司有一條網站備案記錄爲www.jryoutiao.com,網站名稱爲今日油條。

圖片來源:今日油條網站

打開該網站可見關於今日油條的介紹:河南燒烤者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歷經8年市場積澱,已成爲集燒烤飲食文化研究、燒烤食材及設備研發供應、燒烤行業策劃諮詢、燒烤技術培訓、燒烤品牌運營及加盟服務綜合戰略業務於一體品牌化餐飲連鎖集團,公司現運營有:“梁山烤肉”、“水滸烤肉”、“京城鐵帽子王”、“燒烤客”、“今日油條”等五大餐飲連鎖品牌。

鄭州市金水區今日油條早餐店爲個體工商戶,覈准日期爲2020年6月16日,經營者爲趙亞東

更厲害的是,河南今日油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第二天就申請了“今日油條”的商標,分別申請註冊在第43類-餐飲住宿、第30類-方便食品和第35類-廣告銷售,申請註冊了今日豆花、今日麪條、今日豆漿、餅多多、快手抓餅、明日油條等商標,部分申請流程處於等待實質審查狀態。

目前尚不清楚,拼多多、快手是否有把今日油條訴至法律

對於被今日頭條起訴一事,油條老闆迴應亮了..."只是覺得“傍大牌”好玩。"

據上游新聞報道,今日油條法定代表人張新亞迴應稱,大公司今日頭條起訴賣油條的小公司今日油條,這令他不解。他天天刷今日頭條APP,是忠實用戶,“傍大牌”只是覺得好玩而已。

張新亞介紹,他從事餐飲行業已有5年。今年5月,他成立今日油條公司,現在鄭州城區有3家店面,賣豆花、豆漿和油條。被今日頭條起訴後,他有點懵,但已積極應訴。目前,判決結果還沒下來。

對於爲何要“傍大牌”,張新亞解釋說:

我天天都刷今日頭條APP,是頭條的忠實用戶,喜歡它的風格,愛看上面的新聞。開油條店時,就找人這樣設計了,沒想到被告侵權了。要是判我輸,我只好面對。

那麼“今日油條”能否因爲近似“今日頭條”商標而被駁回?油條店的門店裝潢設計與“今日頭條”雷同又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

據知識產權律師網介紹,“今日頭條”系申請人字節跳動公司旗下具有極高知名度的內容分享平臺產品,“今日頭條”“頭條”等多個類別的商標都歸屬於字節跳動公司,其中也包括第43類餐飲等服務大類上。

普通商標是按照申請註冊時的類別進行保護,如果其他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則構成商標權侵權。“今日油條”和“今日頭條”、“油條”和“頭條”僅一字之差,讀起來也是“單押”,相隔不同行業,要說混淆還真不一定。

但是,馳名商標可以“跨類別”保護。即使不發生混淆,基於反淡化理論避免馳名商標顯著性的弱化,也依然可以對馳名商標進行保護。

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該條款爲馳名商標提供了更強的保護屏障。如果字節跳動公司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今日頭條”商標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構成馳名商標,那麼,即使消費者不會對兩種商標所指向的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產生混淆,但是很容易通過“今日油條”聯想到“今日頭條”,很有可能“今日油條”由於與“今日頭條”關聯度過高,而被不予註冊。

另外,據證券時報報道,一位法律專業人士解釋稱,此類案件可能涉及《商標法》中第九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此外,《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關於不得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的規定,在此類案件中也有適用性

值得一提的是,一位接近字節跳動的人士對證券時報記者說,此類商標侵權訴訟是比較常規的操作,“一般是接到舉報,然後安排處理,之前一個廣東山區裡的便利店也因爲用了抖音的標誌被告。這種事情一般處理方式就是協商道歉、要求對方承諾不再侵權,或者起訴。”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澎湃新聞、鳳凰新聞、證券時報、瀟湘晨報、知識產權律師網、上游新聞等公開信

今日油條被起訴後公開信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