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宗教淨身性侵少女 彰化男子被判5年10月

49歲開設宮廟男子朱臺福,涉嫌利用兩名未成年少女宗教的崇敬與畏懼,佯稱她們身上有不淨的東西需要淨身才能化解噩運,分別將兩女帶往汽車旅館性侵,全案彰化地院今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5年10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朱男彰化市開設宮廟,藉降乩等宗教儀式信衆問事消災解厄,從中認識兩名未滿18歲的少女,且深獲少女的信任

2015年間,朱佯稱和女友吵架,需要其中1名少女陪同尋找,便開車載着少女外出,接着途中就以休息爲由進到埔心鄉1家汽車旅館,違反少女意願隔衣撫摸胸部

事隔2個月後,他又佯稱少女身上有不乾淨的東西,需要淨身,而且不能在家裡施作。又將少女載到汽車旅館,少女依指示泡澡時,見朱裸身進入,驚覺有異旋出浴室房間穿回衣物,朱卻將她推到牀上,不顧她拒絕,仍性侵得逞。事後他又以同樣手法對另名少女性侵。

法官審理認爲,朱男開設宮廟供人問事參拜,不但沒有修身自持,引領信衆善念,反而萌生色慾,假借宗教淨身名義或是利用少女之信任,伺機帶往汽車旅館性侵害,對社會治安有相當程度之危害性別觀念更有偏差,實應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