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喝回家睡」激少女 3男撿屍性侵各判5年10月定讞
花蓮一名少女2011年被友人約到KTV喝酒,禁不起現場其他人激「不會喝酒趕快回家睡啦」,猛灌6瓶啤酒後不省人事,被3名男子輪流性侵;二審依乘機性交罪各判3人5年10個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全案定讞。
據警方調查,2011年5月某日凌晨,當時均爲18歲的盧姓、趙姓、徐姓男子與黃姓少年等10多人在KTV內飲酒作樂,衆人用言語激少女並輪流灌酒,少女不服輸,狂喝6瓶啤酒和100毫升威士忌,最後不勝酒力醉倒。
少女被帶到一間租屋處,當時是現役軍人的趙男先性侵,盧男、徐男和黃姓少年再輪流性侵,爲湮滅證據,完事後還用水沖洗少女下體。被害人早上6、7點醒後發覺下體刺痛、衣着不整且身體黏溼好像被洗過,才知道慘遭性侵而報警。
被害人身心受創嚴重,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羣;盧、趙、徐犯後不認罪,態度不佳,一、二審都被判處5年10個月徒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黃姓少年涉案部分,則由少年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