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性侵案 色學弟判囚3年6月定讞

輔仁大學王姓男學生被控3年在校內企圖性侵酒醉學姐歷審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將他判刑3年6月,他不服提上訴,辯稱刑事局鑑定結果問題無法證明犯罪,且原審對他量刑過重,最高法院認爲,他犯行明確、量刑並無不當,駁回上訴確定,他須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