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將解決中小學專業校醫配備問題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2月1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樊未晨)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在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2506號(教育類242號)提案答覆的函中指出,配齊配強校醫對於開展學校衛生工作、保障師生健康非常重要。近年來,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要求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依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等規定,設立校醫務室衛生室,配備合格的校醫或專(兼)職保健教師。教育部也將積極開展試點研究,探索校醫定向委培招生培養工作、全科醫學教育人才培養、醫療機構派駐、政府購買校醫服務等多種渠道策略,以解決專業校醫配備問題

政策規定:按學生人數600:1的比例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

據瞭解,《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規定:城市普通中小學、農村中心小學和普通中學設衛生室,按學生人數600:1的比例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學生人數不足600人的學校,可以配備專職或者兼職保健教師,開展學校衛生工作。《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再次強調了中小學校“衛生(保健)室設置”和“衛生(保健)室人員配備”要求,明確提出寄宿制學校必須設立衛生室,非寄宿制學校可視學校規模設立衛生室或保健室”“寄宿制學校或600名學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學校應配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持有衛生專業執業資格證書;600名學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學校,應配備保健教師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保健教師由現任具有教師資格的教師擔任;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保健教師應接受學校衛生專業知識和急救技能培訓,並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書”等學校衛生工作標準。

我國中小學校醫/保健教師配備率爲77.0%

教育部在答覆中介紹,《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實施以來,教育部分別於1994年、2007年、2016年開展了3次大範圍學校衛生人員隊伍建設調研。2019年教育部聯合衛生健康委赴貴州省開展校醫專題調研,旨在進一步發現和解決問題。目前校醫配備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問題。

首先,校醫配備率亟待提高。全國性調研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中小學校醫/保健教師配備率爲77.0%(1994年爲57%),配備合格率爲29.9%,中小學校校醫配備率雖逐年提高,但仍存在較大缺口,且存在地區差異,東部地區好於中西部地區,城市優於農村,初高中好於小學。

其次,部分學校重視程度不夠,校醫待遇偏低。一些教育部門及學校領導對校醫配備工作不夠重視,導致校醫配備落實不到位、校醫工作職責繁雜不清、校醫待遇偏低等問題。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由於校醫和教師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存在較大差異,加之學校對校醫工作職責理解較侷限,導致校醫待遇相對普通教師偏低。

再次,校醫編制緊缺。學校事業編制緊缺是校醫配備較低的一個重要原因。目前,事業編制校醫的主要配備渠道是公開招聘,很多地區由於缺少編制無法進行招聘和配備校醫。有些地區爲了解決校醫配備問題嘗試多種渠道配備校醫,如教育部門或者學校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向二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醫療機構購買校醫服務;當地政府協調通過派駐的形式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向學校派駐醫務人員擔任校醫等等。

第四,校醫職稱晉升制度體系有待完善。校醫作爲學校教輔事業編制人員,職稱考覈、評定由教育部門組織實施。由於校醫職稱爲醫師系列,職稱晉升基本參照普遍適用的醫師職稱晉升考覈標準和辦法,未考慮校醫在學校而非醫院行醫特殊性,因此在學校的校醫相對在醫院的醫師缺乏競爭力,基本上最高只能晉升到中級職稱,嚴重影響崗位吸引力。相當一部分校醫爲了解決職稱問題放棄醫學系列職稱,考取教師證,進入教師職稱系列晉升發展。

另外,還存在校醫崗位培訓工作不充分不到位的情況。

下一步,教育部將完善政策制度體系。加快修訂《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研製《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見》,修訂《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切實完善工作條件和保障,提高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對校醫配備的重視程度,抓好落實,從源頭上解決學校醫療衛生條件不過關、專業醫療衛生人員配備不到位等問題。

同時,加強校醫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校醫培訓、推動健全校醫保障機制。還將積極開展試點研究,探索校醫定向委培招生培養工作、全科醫學教育人才培養、醫療機構派駐、政府購買校醫服務等多種渠道和策略,以解決專業校醫配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