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披露曾春亮涉嫌故意殺害駐村幹部詳情:未解決住房等問題起殺心,進錯房間殺錯人

(原標題:檢方披露春亮涉嫌故意殺害駐村幹部詳情:未解決住房等問題起殺心,進錯房間殺錯人)

12月21日上午8:30,曾春亮涉嫌故意殺人等案在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看守所庭審理。

21日上午,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從受害人家屬女士及其代理律師侯士朝處獲悉,宜春市檢察院指控曾春亮涉嫌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

▲12月21日,曾春亮涉嫌故意殺人等案在豐城市看守所開庭。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肖鵬

起訴書顯示,被告人曾春亮,綽號“春亮仔”,1976年生,文盲,住撫州市樂安縣碭鎮厚坊村新厚坊組49號1戶。

在過去的18年間,曾春亮曾因被判盜竊罪兩次入獄:2002年12月5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法院判處曾春亮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2010年5月8日刑滿釋放。2013年3月17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法院判處曾春亮有期徒刑8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2020年5月12日刑滿釋放。

2020年8月8日,江西省樂安縣山碭鎮山碭村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男子入室殺人致2死1傷。

受害者家屬康樂瑩透露,此前的7月22日,該男子曾入室與其兄康國帥打鬥逃離。

當地警方懸賞通告稱,經查,曾春亮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13日,曾春亮在逃跑過程中疑再次犯案,將該縣醫保局駐厚坊村扶貧幹部桂高平殘忍殺害。

期間,樂安縣兩次發佈懸賞通告,警方將對直接抓獲嫌疑人或爲抓獲提供直接線索者的獎勵金額由5萬升至30萬元。

經過數千名武警、警察、民兵連續8天8夜的地毯式搜山和道路盤查,8月16日下午4點半,曾春亮在樂安縣山碭鎮航橋村附近落網。

宜春市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披露了曾春涉嫌上述兩起故意殺人的作案經過及動機:曾春亮在2020年7月22日入室搶劫後,投靠朋友陳國富,跟隨其一起販賣雞蛋。後聽說樂安縣警方在找他,心生恐懼,認爲是康國帥報警致使自己無法正常生活,遂起殺害康國帥之念。遂於8月7日深夜潛入康家,等到次日早上仍未等來康國帥,遂殺害康母熊小美康父康啓國,並重傷康國帥外甥

8月9日,曾春亮在豐城市購買尖刀及生活物品,逃至樂安縣龔坊鎮殷坊村三星腦村附近的杯山上藏匿。期間,曾春亮認爲自己無處藏身的現狀系山碭鎮厚坊村駐村第一書記郝園平沒有爲其解決開採石場以及住房等要求所致,遂起殺害郝園平之念。曾春亮在獲釋後不久,曾找郝園平解決住房和開辦採石場事宜。

8月12日傍晚,曾春亮攜帶手電筒翻牆進入厚坊村村委會,在一樓廚房吃東西后,到辦公室二樓爬窗進入駐村幹部休息室(誤以爲系郝園平住處、實爲桂高平住處)蹲守。

8月13日上午8時許,被害人桂高平與郝園平、陳川三人到厚坊村委會上班。桂高平上二樓休息室,曾春亮聽到動靜後遂手持尖刀躲於門後,待桂高平進入休息室,從其身後用左手捂住其嘴巴,右手持刀朝桂高平右頸部捅刺貫穿左頸部,致桂高平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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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受害者家屬提民事賠償

康女士表示,7歲的外甥此前被曾春亮用錘子砸成重傷,目前還在醫院進行康復治療,已經逐漸恢復語言能力,尚未恢復正常行走能力。基於嫌犯曾春亮對其家庭造成的身心傷害,家屬當前訴求是希望法院判處曾春亮死刑,並提起民事賠償金額爲159.3萬元。

康女士此前向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庭審直播申請書,但未被法院通過。康女士的代理人、河北馳舟律師事務所侯士朝律師表示,案件將依法公開審理,自己與受害人康家家屬將一起出庭

侯士朝透露,案件另一名受害者,原厚坊村駐村扶貧村幹部桂高平家屬沒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此次將不出庭。

遇害者家屬:想知道他爲什麼這麼殘忍

“我知道對方沒錢賠,但我們索賠就是體現一個態度,表明整個案件會依法治理去處理。”康女士告訴澎湃新聞,這是康家對待自己權利的立場,同時可以加強庭審參與度

據康女士介紹,在潛入康家行兇前的7月22日,曾春亮就曾偷偷進入了康家三樓,攜帶有“手套、手電筒、螺絲刀”等工具,並同康女士母親、哥哥發生衝突,而後逃匿。此事發生後,康家人向當地警方報案。“8月8日潛入我們家,殺害我的父母,致我小侄子重傷,就是出於報復的目的,覺得我們不該報警。”康女士告訴澎湃新聞,這次庭審或將直面曾春亮,“想要弄明白他爲何這麼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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