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啤酒大王”術後腦死亡 家屬索賠2100萬元 博鰲超級醫院公開回應質疑

(原標題:湖北啤酒大王”術後腦死亡家屬索賠2100萬元,博鰲超級醫院公開回應質疑)

博鰲超級醫院站上風口浪尖

根據此前媒體報道,今年9月17日,有湖北“啤酒大王”之稱的李大紅經人介紹,到海南省博鰲超級醫院做手術。術後不久,李大紅就處於昏迷狀態,生命垂危。11月10日,經醫院宣佈,李大紅腦死亡。其家人事後回憶稱,李大紅昏迷前,曾大呼“我上當受騙了!”

公開資料顯示,69歲的李大紅,是湖北知名企業家、金龍泉啤酒創始人,人稱“啤酒大王”。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李大紅經過20多年經營,將當地一家小白酒廠發展成爲年創利稅超億元的大型企業集團

11月27日下午,博鰲超級醫院在官方公號發表聲明迴應此事,稱博鰲超級醫院與患者家屬已進行了十餘次深入溝通。患者家屬先後提出1億元、5000萬元、2600萬元,直至目前2100萬元的賠償要求,並拒絕通過正常醫療鑑定和法律程序解決。

聲明稱,院方希望依法依規處置,也願意協助患者家屬積極引入第三方醫療糾紛鑑定權威機構(如醫學會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和醫調委等),就本次醫療糾紛的性質和可能承擔的責任進行鑑定。目前李大紅仍在301海南醫院ICU進行救治。

博鰲超級醫院的公號迴應指出,博鰲超級醫院是一家國有控股的綜合型醫院,依託先行區先行先試政策優勢,爲各科室學科領軍團隊提供臨牀診治和科研平臺

患者李大紅先生因“雙耳聽力下降1年8個月”於2019年9月和2020年8月先後在北京301醫院檢查和住院,初步診斷爲右側聽神經瘤和雙耳感音神經性耳聾。該院韓東教授經跟患者溝通後,建議患者採取手術切除腫瘤後進行右耳人工耳蝸植入術來確保後續聽力恢復。李大紅先生選擇的耳蝸產品爲可做3.0T核磁的進口特許藥械,依據相關政策規定,該產品目前作爲境外特許藥械只能在我院內進行耳蝸植入手術。韓教授建議患者到超級醫院進行手術治療,得到患者同意。雙方醫院醫務部根據國家衛健委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文件要求,301醫院的韓東一教授通過書面會診邀請函形式在超級醫院執業。韓教授在我院的手術行爲符合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規定。

2020年9月14日,患者及家屬入院辦理相關住院手續,2020年9月17日,患者於8:20入室接受韓東一教授主刀的第一次手術,13:20手術結束,13:37甦醒,13:50出手術室轉入ICU,出室指標符合出室標準。15:40患者突然出現躁動、意識模糊,伴有嘔吐。鑑於患者因顱內高壓,考慮顱內出血,於16:52進行第二次手術,次日0:15結束,後將患者送至ICU。根據患者當時情況,決定將患者轉院到301海南醫院進一步診治,並向家屬交代病情。經患者家屬同意後於9月19日早轉診至301海南醫院。目前該患者仍在301海南醫院ICU進行救治。

對此,11月27日下午,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致電湖北金龍泉啤酒集團,其辦公室方面迴應稱“李總是有這個事,但是現在忙,晚些時候回覆。”但截至發稿時,記者仍未得到回覆。記者再次致電無人接聽。

針對該事件,有醫療糾紛處理方面律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以目前的信息來看,一般醫療糾紛的賠償各地都是有一定標準的,其中誤工費和精神損失費相對機動一些,但從以往的案例來看高達億元的索賠還是很難達到的。深圳的標準在全國來看是比較高的,一般也超不過200萬。而現在目前解決處理醫療糾紛的方式主要有四種,分別是協商、第三方調解機構介入調解,再者就是訴訟、仲裁

此外,我國在2018年出臺了《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其中明確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或者開展臨牀試驗等存在一定危險性、可能產生不良後果的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在患者處於昏迷等無法自主作出決定的狀態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說明等情形下,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緊急情況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准,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據啓信寶顯示,博鰲超級醫院由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投資有限公司、海南成美國際養老康復中心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是國內第一家社會辦醫的平臺型營利性醫院。2018年8月,上市公司靈康藥業以1億元現金,收購海南省腫瘤醫院有限公司持有的成美國際25%股權,間接控股成美國際下設的 “博鰲超級醫院”、海南成美國際養老康復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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