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女生寫13個對不起後自殺 校方不能當沒事人

(原標題高三女生寫13個對不起後自殺 校方不能當沒事人)

原標題:評論丨高三女生寫13個對不起後自殺,校方不能當“沒事人”

又一個花季少女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紅星新聞報道,2020年4月,陝西安康市平利縣中學17歲高三女生徐某某中午離校後失蹤,於第二天上午被家人老家房屋中發現因天然氣中毒死亡。據家長稱,自當天中午徐某某從學校走失長達10個小時中,平利縣中學未及時發現並告知家長,直到晚上放學才發現失蹤。在尋找過程中校方未作出妥善處置,錯過了最佳尋找時間,導致徐某某自殺身亡。

平利縣紀委牽頭出具的調查處置及反饋意見認爲,平利縣中學對學校制定的“嚴守一個校門,其他出入口均實行全封閉管理”“因病缺課(缺勤)登記追蹤制度”“缺勤學生登記追蹤制度”“班級學生巡查制度”沒有嚴格落實,高三(12)班班主任發現徐某某缺課沒有按規定向學生家長反饋和向學校報告,造成不良影響。

↑平利縣中學 圖據網絡

此次事件脈絡清晰,責任也很明確,然而讓家屬疑問的是,事發至今半年時間了,也已多次向縣、市教育部門反映,要求提供對相關責任人處理意見,爲何至今仍沒看到正式處理文件?對於一個學生殞命的悲劇,當地相關部門的處理方式和態度,無論如何都應經得起審視。既告慰失去孩子的家屬,也當體現出該有的懲戒警醒。要知道,學生出走,如果學校各項制度執行有效且到位,相信家校聯動,及早發現,就會是另一種結果。

追責處理是必須的。此次事件反映出學校管理上存在漏洞,同時班主任對於學生缺勤登記追蹤制度的落實不到位,也是導致悲劇發生的一個因素。雖然,據知情學生透露,當天該老師一共有八節課,還開了會,比較忙就把這件事忘了。客觀上的“忙”與主觀上的“忘記”,顯然不能抹去其中的問題。

班主任工作零散而瑣碎,加之日常的教學任務,難以周全照顧班上每一位同學,可以理解。可在硬性制度上的執行,如缺勤登記追蹤,卻不容有任何閃失。更何況,是面對徐某某這樣“成績不特別理想”且內向的學生,班主任更當付出更多的注意與關懷,而非有意或無意的“忽視”。在這起悲劇中,學校以及相關部門顯然不能當“沒事人”一樣,將此事輕易翻篇。

追責相關責任人是家屬最直接的訴求,但此事件也提醒各方,除了學習成績,學生的心理健康更當予以關注。報道顯示,平利縣公安局給出的自殺原因是“徐某某因模擬考成績不理想產生厭生情緒”。事實上,因成績不理想而產生負面情緒,如果不及時妥當疏解,學生極易走向極端,這也是太多案例留給我們的教訓

如6月29日,濱州一初三女生學生壓力太大跳湖自殺,被保安救回;9月22日中午,雲南一中學生因學習壓力大欲跳樓輕生,被救援人員救回;11月04日,黃山一學生遺體水庫被發現,疑因學習壓力大產生自殺……近年來,學生自殺案例屢有報道,而這一極端行爲背後的直接原因,多是學生較弱的心理承受能力,以及對生命缺乏敬畏感,而學習壓力增加也是一些學生輕生的誘因之一。

學業競爭激烈的當下,學生往往揹負着過高的期待與壓力,甚至連週末休息的時間也被安排得滿滿當當。家長普遍的焦慮心態可以理解,但這樣的氛圍,也使得學生承擔着更多的心理負擔,遭遇失利挫折打擊,難免會產生質疑、消極甚至輕生念頭。說到底,不管是學校還是家長,尤其是對參加中

高考的學生,都應當給予更多的心理關注。沒有一個健康的心理,即便獲得高分數,又有什麼用?學校和家長們要明白,別過分強調分數,多關注關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多一些生命教育,多一些抗壓教育,考試考不好還有下一次,可生命只有一次。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陸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