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校園霸凌事件,談家長當自強!

陳麗雯

最近的名教授告小小孩事件,再次讓人討論「家長」的責任,甚至學校家長會或家長團體的責任……。

很認真的檢討,臺灣教改自民國八O年代開始,當時是希望自親、師、行政三角和夥關係,共同經營和諧的校園關係,因此,自八O年代末期開始陸續成立學校班親會、家長會或校外家長團體……。

綜觀十多年過去了,除了較都會地區(如:臺北巿等)的親會、家長會或家長團體漸漸建立制度影響力,大多數的地區,甚至新北巿的很多學校,大多數的學校班親會或家長會都還只是僅具虛名,最大的功能就只是學校的ATM,幫學校背書籤名一些依法要一名家長代表掛名的會(但事實上可能連出席都沒有,或只有一票也可有可無……),學校班親會或家長會的功能真是不彰,根本無法彰顯協助校務或對學校產生影響力的功能。

綜括班親會或家長會功能不彰原因,可能是包括:

1、父母或家人忙於生計,沒辦法參與學校事務……。

2、越偏遠地區隔代教養單親或新住民等比率更高,多隻能參與志工等事務,缺乏熱心領導力的有能力長家帶頭,無法有效參與學校事務或與學校溝通……。

3、學校擔心家長參與,會影響教育或行政,能躲家長越遠越好,最好家長都不知學校要作什麼,以免家長變成糾察隊,讓學校產生壓力。只要能維持校園假面和諧,不上媒體,一切平安就好。

4、多數家長都不想得罪學校,配合老師及行政,只要孩子不出事,就忍氣吞聲,就算出事,也大事化小事,只求順利畢業就好,每個家長都不願自己出頭來得罪學校,怕自己的孩子被貼標籤,受到更不公平對待;因此,由別人出頭就好……,更有甚者,有別人出頭時,家長間還要互相攻詰,只爲拍老師或學校馬屁……。

5、班親會、家長會或家長團體都屬義務職,家長均有正職,很少能全力投入,且學校家長會人員流動頻繁(因孩子轉眼間就畢業),特別是霸凌最嚴重的國中階段,只有三年,多數學校家長會長年年換,學校主力在學測,根本無心協助家長會的經營。

6、家長會長長期由民代里長掛名,根本無心將家長會帶起來……。

7、反正家長藉口一大堆,就是沒時間或沒能力參與學校家長會。

筆者深知現今學校霸凌狀況嚴重(特別是國中),但除了霸凌,尚有不適任老師對孩子嚴重的霸凌,卻都因學校無能處理,校長粉飾太平,班親會或家長會功能不彰,家長求助無門,現今只能祁求早日平安畢業,以求解脫……。

例如:新北巿某國中孩子自國一時性情大變,變得憂鬱自閉,自栽數次,家長探究原因,實系該班不當導師長期的精神虐待造成..該導師於家長間是有名的不適任老師,都很害怕自己的孩子被這種老師教到,但學校都遲遲對她無法處理,家長最後求助於某議員,也因某議員與該校校長關係良好而將事情壓下;該校家長會雖早在三年前就已知情,但屬傳統式的家長會,會長又年年換,家長又害怕事情鬧大,造成事情不了了之,但受苦的是現在的孩子,還有以後被這個老師教的孩子……,知道這種事情,實在讓身爲父母的我們感到心痛……。

如學校班親會健全、家長會制度可以建立,將參與校務的影響力彰顯出來,配合學校措施,把多數的家長帶起來,以正確合理的方式處理事情(例如:事情一發生,應組公正的調查小組,其中要有家長代表成員,並將事證一一彙整,包括書證、人證等,在最短時間內瞭解事情真象,並作成後續處理決策,該輔導的就輔導,該送法辦的就送法辦,該協調的就協調……),相信學校霸凌或不適任老師的現象多數可以得到適當解決……。

具體建議是:

1、家長當自強!不要再有自掃門前雪,顧好自己孩子就好的觀念……因爲一個強而有力的班親會或家長會,可以顧好全班全校的孩子,更對你的孩子是有保障的!!

2、學校不應害怕與班親會或家長會互動或家長會影響力過大,二者間良好的互動,纔可以真正解決校園霸凌或不適任老師的問題

3、教育行政單位應鼓勵及補助家長團體協助各校班親會及家長會的建置與運作,透過辦理研習或各項活動,把各校熱心家長的能力提升,有效正面的經營班親會及家長會,協助校務的發展與困難的解決。

4、教育行政單位應正視霸凌及不適任老師問題,自中央即成立專責的機構,於各地區派駐適當的人物力(其間應有法律專業人員協助)(筆者在協助多起霸凌或不適任老師事件,發現家長、老師、學校是迫切需要法律協助,常常因不知法律規定,而造成一再縱容,最後嚴重到無法處理……),自家長、老師、學校給予專業的法治教育及輔導,協助學校真的的解決問題,而不是隻是作作秀,成立無用的專線及形式宣導,連教育部長親自作催眠性的大官談話,學生也根本不甩,效果零……。

期待多數的家長可以覺醒,投入班親會、家長會及家長團體的奉獻,不僅爲了自己的孩子,更可以幫助多數的孩子!!班親會、家長會及家長團體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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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麗雯,新北市,碩,律師,新北巿中小學家長協會教育議題召集人,多年參與家長會及家長團體運作,對基層教育的問題有一定了解。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