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出面澄清 反遭罵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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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富商翁茂鍾案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成爲各界批判的焦點,他發表聲明表示,20多年前在臺南地院任職時就認識翁,但沒有交往,不知翁有案件在法院審理,至於襯衫因數百元,當時未退回是輕忽,願受指正。

但也有法官立即質疑洪,既知翁茂鍾爲人不正,依常理判斷,事後都會避嫌並告知其他同事提高警覺,但洪佳濱卻未採取任何防止接觸或提醒之情形,爲何?還是那就是資深法官們「習以爲常」的常態

洪佳濱在法官論壇發文表示,翁的筆記本記載的許多內容並不實在,否認與翁有何不當的接觸,更沒有翁男記載的,到他家「請教百利銀行問題」,至於參加飯局是受其他法官邀請,事先不知是否有其他人在場。

關於襯衫部分,洪說他在臺北上班,曾經妻子告知翁在年節時曾郵寄或將襯衫寄放在住處大樓管理員處,說是其公司生產交給客戶樣品,因他認爲市售襯衫,不過幾百塊錢就可買到,不以爲意。

洪解釋,當時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並未制訂,他認爲合於當時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並未在意,未予退回,是他輕忽、願受指正。

洪佳濱說,「羅織經」是普世認爲製造冤獄曠世邪惡之作,但現今社會氛圍,是否已將本案推向此境?宜請慎思。他擔任法官近40年,自認俯仰無愧,風評如何,可受公評,但本事件導致司法信譽受損,他深感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