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審理懲戒釋憲案 司法院正副院長迴避

並任司法院院長的許宗力大法官。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針對公務人員懲戒與懲處相關規定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將在3月29日上午10點進行言詞辯論,但因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及副院長蔡烱燉也是大法官,因涉及本案權限分配爭議,2人依法迴避審理。

這起聲請釋憲案辯論爭點是,憲法所稱「司法院爲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公務員之懲戒。」是否蘊含「懲戒一元化」之憲法原則;現行懲戒與懲處二元之規範體系,如果包含免職處分,有無侵害司法機關享有懲戒權之意旨?

另,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所涉年終考績丁等予以免職,性質上是否屬於實質懲戒處分?其是否牴觸憲法以司法院爲最高懲戒機關之意旨?此項免職處分,是否仍由其行政長官爲之?抑或因涉及公務人員身分之剝奪,而應由司法權爲之?有無侵害人民服公職權?

不過,本件因涉及司法權與用人機關(行政權)以及用人法制機關(考試權)間的權限分配爭議問題,因此憲法法庭11日公告,並任正副院長之大法官依法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