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鄭小康收受翁茂鍾餽贈未迴避審案 懲戒法院審理中

司改會執行委員江榮祥律師(圖中)及施泓成律師(圖右)呼籲懲戒法院應受全民監督。林偉信攝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涉2006年至2015年多次收受富商翁茂鍾餽贈的襯衫,後來鄭又承審翁經營的怡華公司違反《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行政訴訟案件,未行迴避,還曾打電話給翁,目前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中。

司改會成員8日到法庭外舉行記者會,呼籲與翁有不當往來的司法官懲戒案,懲戒法院對審理中的案件應公開審理,受全民監督。

鄭小康的懲戒案,目前是由職務法庭第一審審判長呂丹玉、受命法官蔡惠如及陪席法官汪怡君,參審員丘彥南 (臺大醫師)及參審員黃怡碧(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審理。

8日職務法庭針對鄭小康懲戒案進行言論辯論程序,鄭小康日前曾經表示,他確實承審過翁的案件,但都是判翁敗訴,期間也未與翁接觸或收受襯衫,對司法院的做法感到失望及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