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年改釋憲結果 18位退休教師再提聲請 遭不受理

前年司法院大法官對於軍公教改作成大部分合憲解釋,引發爭議。(本報資料照片

前年司法院大法官對於軍公教年改作成大部分合憲解釋,臺南高雄有18位退休公立教師,在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後,提釋憲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認爲,先前的解釋之意旨內容闡釋甚爲明確,沒有補充解釋的必要,決議不受理。

軍公教年改釋憲案,2019年8月23日大法官會議昨作出781、782、783號解釋,認定取消18%優惠存款利率,以及月退休金天花板和樓地板設計、提高退撫基金共同撥繳費用等年改條文都沒有牴觸憲法原則宣告合憲。

曾姓退休教師等18人,分別請臺南市高雄市府重新審定處分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複審決定都遭駁回後,打行政訴訟又敗訴確定,18人主張公立退休教師年改有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等原則,聲請憲法解釋。

司法院大法官認爲18人的聲請理由,除了爭執行政法院認事用法之當否外,尚難謂已於客觀上具體敘明年改規定究有何牴觸憲法之處,且先前的大法官解釋之意旨及內容闡釋甚爲明確,無補充解釋之必要,決議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