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釋憲】錢世傑/不靠政府退休金,還能靠誰?
▲退休基金已經面臨收入少於支出,且即將見底的窘境,這是當年設計制度者所沒有想到的情況。(圖/pakutaso)
老謝是一名基層公務員,辛勤一輩子,除了80、90年代有明顯的加薪外,隨着國內經濟成長性走緩,政府極少調整薪資,四、五萬元的薪資養了一家四口,餓不死但也沒吃很飽,唯一讓人心動的就是穩定與保障。
前幾年,頭髮鬢角業已花白的老謝,想着也差不多接近60歲,工作上看起來已經沒啥升官發財的機會,這些年來省吃儉用地還攢了一些積蓄,搭配上月退的退休金,不要想着能到巴黎旅遊,八里也是一種享受的方式,一樣可以讓自己退休生活健康快樂。
想到這裡,對着退休的生活充滿着憧憬,牙一咬、心一橫,提出了退休申請,準備迎接設想中的退休人生;沒想到甫一退休,年方30歲、領着不到35K的兒子也到了成家立業買房子的年齡,三催四請似乎引不起買屋動念,死拖活拉地帶着兒子四處看房,不知是哪裡給的勇氣,居然沒看了幾間房,就幫兒子挑了間地段離捷運站不遠,勉強隔了兩房的千萬小宅。
眼看兒子也不想繳錢買房,存款簿更是沒幾個子,只好再咬一次牙,自備款、貸款都先幫忙繳了,其中自備款已經讓退休準備金剩下不到一半,每個月還要幫忙繳交2萬多元的貸款,而且一繳還要30年;心想到了退休居然還要吃這個苦,但爲了兒子,加上每個月還有一些退休金,也就咬牙忍了下來。
大法官:政府沒錢,可以調整退休金
沒想到政府在106年通過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讓退休軍公教人員少領了一些錢,導致嚴重反彈,像是前文的老謝,也因爲退休生活過度依賴退休金,加上替兒子花了一筆大錢,導致生活陷入困頓,只能期待大法官釋憲解釋,能夠讓他們恢復退休金的原始水平…。
108年8月23日,司法院召開記者會,大法官會議做出連續第781、782、783號解釋,針對近年來頗受爭議的退休金做出解釋,潑了申請釋憲的衆多退休人員一盆冷水,茲將重點摘要如下:
1.以舊制年資計算之退休金、優存利息等都是屬於「恩給制」(注1)的產物 ,立法機關享有較大的立法空間,是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採取比較寬鬆的審查標準。簡單來說,少付未必違憲。
2.很多人抱怨都已經退休了,爲何新制定的法律還能適用於我呢?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大法官解釋對此很明確表示,沒有違反,因爲修法後繼續存在的事實(退休金還在發)並無不溯及既往之原則。
3.信賴保護原則的問題:很多人抱怨當初相信政府在退休後可以給付退休金,現在卻變少了。對此大法官解釋也說明:信賴保護原則着重於法律上的安定,但政府也要面對千變萬化的社會、即時因應,兩者都很重要,所以老人活得久、過早退休導致給付金額攀升,又加上少子化導致繳錢的人數變少,退休基金已經面臨收入少於支出,且即將見底的窘境,這是當年設計制度者所沒有想到的情況。
靠山山倒,靠自己最好
雖然退休制度改變,但只是延緩退休基金破產的時程,看着現在出生人口已經跌破20萬,去(107)年才18.1萬人,未來更是向12萬人邁進,期待退休金制度可以起死爲生,根本是緣木求魚。
政府的政策未必可靠,在選票第一的考量下,政府許多政策都只是短期特效藥,像是濫發補助、亂髮年金、隨便承諾建設支票等,都讓政府愈來愈短視近利,先當選最重要,政府沒錢再說。因此,在此背景下,我們想要安穩退休,一定要建立二個重要的觀念:
1. 不要相信政府的承諾、剔除政府撥付的退休金做爲退休財源。
老一輩總是覺得買房比較好,那是因爲戰後嬰兒潮的紅利所導致時代的特徵值,但未來人口長期減少,老化、少子化至少30年,房地產不一定是一個好的投資、保值的投資標的。
本文的老謝硬是替下一代選擇一個自己覺得對的選項,把自己的退休金拿來替兒子買房,還要使用來源不穩定的退休金繳付每月貸款,對於逐漸失去工作能力的自己,這樣子的選擇實在是太沉重的壓力;兒孫自有孫福,讓下一代自行闖蕩吧!
2. 強化自我財務規劃。
在即將退休或業已退休之際,最重要是將資產配置在穩定、低風險、創造穩定現金流的項目,像是不動產投資貸款給付期間長,未來趨勢不明顯,並不推薦這類型的標的;如果不會投資,放在定存、債券(非高配息),以及類似於0050國內外一籃子標的之ETF。
注1:早期強勢政府的年代,相對公務人員的限制也很多,學說上認爲兩者處於「特別權力關係」,因此爲酬庸其功績與貢獻,所以由政府主動撥付一定退休金,此一制度稱之爲「恩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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