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騰思潮:何思慎》保釣即是捍衛臺灣主權
美國防部發言人柯比表示,關於近期支持日方對於其所實質控制的釣魚臺擁有主權的相關發言是一個失誤,並對造成任何困擾表示道歉。圖爲釣魚臺列嶼。(美聯社資料照)
2月大陸實施《海警法》,中國海警強化對在釣島海域日本漁船的追尾行動,升高釣島爭端。相較於2013年2件、14年1件、19年1件及20年8件,今年僅至2月即累計達4件,頻率有增加之趨勢,北京意在持續創造執法的績效,此有助於其對釣島的主權聲索。美國國防部發言人柯比(John Kirby)表示,此舉恐造成誤判形勢或物理上的損害,要求中國大陸停止這種行爲。
2月9日,日本防衛相岸信夫與美國駐日臨時代辦約瑟夫.楊(Joseph Young)在防衛省舉行會談,就中國大陸允許有關部門對外國船舶使用武器的《海警法》實施表示「抱有很大關切,絕不能接受」。2月17日,日本防衛省統合幕僚監部宣佈,統合幕僚長山崎幸二與美軍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米利(Mark Milley)以視訊會議形式舉行會談,山崎以《海警法》與國際法的整合性存在問題爲由表達「絕不能接受」的相同立場。此爲拜登政府上臺以來美、日武官最高領導之間的首次會談,雙方針對大陸《海警法》交換意見,再度確認「反對試圖在東海及南海以力量爲背景單方面改變現狀」的立場。
執政的自民黨內提案訂定《領域警備法案》反制,以因應海上保安廳船、機無法處置的「灰色地帶」事態發生時,能適時啓動「海上警備行動」,強化海上保安廳權限,或以海上自衛隊入替海上保安廳。渠等認爲目前海保廳的武器使用基準準用《警察官職務執行法》第7條規定,若有逮捕犯人及防止其逃跑等恰當理由,即可以在合理且必要的限度下使用武器等。此規定難以應對大陸《海警法》實施後的事態,須另行制定《領域警備法案》。
目前,對於進入釣島周邊海域的大陸海警船,日本以具警察權的海上保安廳應對,海上自衛隊則從距釣島更遠距離的海域開展警戒監視,海上自衛隊任務除監控海警船外,亦掌握大陸海軍艦艇及軍機動態,與海上保安廳分進合擊。日本防衛省的官僚(制服組)認爲,若草率行動,給中國大陸提供升高事態的藉口,使對方如願以償,日方目前僅能強調既有主張,冷靜應對。
前日本自衛隊統合幕僚長河野克俊亦認爲,在日中關係上,中國不會輕率動用《海警法》,但日本須堅守「尖閣」(釣魚臺),否則將會如失去「施政權」的竹島(南韓稱獨島)一般,被排除適用《美日安保條約》第5條。如此,釣魚臺列嶼形同遭北京控制,日本須盡一切所能,避免此情況發生。
其實,釣魚臺列嶼爲臺灣的屬島,於宜蘭頭城治下,中共政權若能藉強化釣島的巡護,創造法律管轄事實,有效控制釣島及領海水域,不僅在釣魚臺爭端中,佔得上風,更可外溢產生對臺灣行使主權的事實。我方絕對不可輕忽,放任中(陸)、日在釣島爭峰。對我國而言,捍衛釣魚臺即是捍衛臺灣主權,蔡政府不能作壁上觀,事不關己的結果將使臺灣淪爲釣島爭端中最大輸家,亦難以確保漁民在《臺日漁業協議》的協議海域的作業權益。(作者爲輔仁大學日文系所特聘教授兼日本暨東亞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