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標線、粉紅內框!交部推「孕婦停車格」 亂停最高罰1200元

▲亂停孕婦停車格,最高可開罰1200元。(圖/交通部)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爸媽注意,孕婦專用停車位強制入法!交通部今(26)日預告訂定「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草案,明訂政府機關鐵路車站百貨公司、量販店場所,需保留2%汽車停車位作爲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最快下月上路,並有1年宣導期。待正式上路後,若違規佔用停車位,最高將開罰1200元。

交通部表示,有鑑於我國目前育兒環境仍不夠友善,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之設置數量少且分佈不均,導致育兒家長孩童外出時常遭遇不便。因此,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要求特定場域停車場設置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

▲▼孕婦停車格爲白色標線,內劃設粉紅色內框,需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纔可停用。(圖/交通部)

未來,包含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鐵路車站、航空站捷運交會轉乘站、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1萬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設有兒科病房產科病房區域級以上醫院觀光遊樂業園區、其他經各級交通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等附設之公共停車場,應保留2%汽車停車位,作爲孕婦及親子專用停車格。

汽車停車位未滿50個之公共停車場,至少應保留一個專用停車位。但汽車停車位未滿25個之公共停車場,則不在此限。另外,爲落實友善親子的育兒環境,專用停車位的設置地點應靠近停車場電梯人行入口管理室等便捷處,入口引導標誌也應與行進方向垂直,利於辨識。

交通部指出,「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爲白色標線,內劃設粉紅色內框,標誌設置圖例,其圖案則爲藍底白色圖案,其中孕婦圖案爲粉紅色加上白色心型

屆時,若使用孕婦及兒童專用停車位者,需將停車位識別證明置於汽車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以供查覈檢驗。持孕婦健康手冊者,停車位識別證有效期限至妊娠中止或分娩日止;持兒童健康手冊者,停車位識別證有效期限至該名兒童年滿7歲止。若未乘載孕婦或六歲以下兒童,不得使用停車位識別證明,並不得佔用停車位。

▲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孩童專用停車格識別證。(圖/交通部)

對於違規佔用停車位的處罰,交通部指出,將會有1年宣導期,待正式上路後,若還違規停用,將依「停車場法」處以600元至1200元罰鍰,並可逕行移置違規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