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標線、粉紅內框!交部推「孕婦停車格」 亂停最高罰1200元
準爸媽注意,孕婦專用停車位強制入法!交通部今(26)日預告訂定「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草案,明訂政府機關、鐵路車站、百貨公司、量販店等場所,需保留2%汽車停車位作爲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最快下月上路,並有1年宣導期。待正式上路後,若違規佔用停車位,最高將開罰1200元。
交通部表示,有鑑於我國目前育兒環境仍不夠友善,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之設置數量少且分佈不均,導致育兒家長與孩童外出時常遭遇不便。因此,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要求特定場域的停車場設置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
▲▼孕婦停車格爲白色標線,內劃設粉紅色內框,需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纔可停用。(圖/交通部)
未來,包含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1萬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設有兒科病房或產科病房之區域級以上醫院、觀光遊樂業之園區、其他經各級交通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等附設之公共停車場,應保留2%汽車停車位,作爲孕婦及親子專用停車格。
汽車停車位未滿50個之公共停車場,至少應保留一個專用停車位。但汽車停車位未滿25個之公共停車場,則不在此限。另外,爲落實友善親子的育兒環境,專用停車位的設置地點應靠近停車場電梯、人行出入口或管理室等便捷處,入口引導標誌也應與行進方向垂直,利於辨識。
交通部指出,「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爲白色標線,內劃設粉紅色內框,標誌設置圖例,其圖案則爲藍底白色圖案,其中孕婦圖案爲粉紅色加上白色心型。
屆時,若使用孕婦及兒童專用停車位者,需將停車位識別證明置於汽車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以供查覈檢驗。持孕婦健康手冊者,停車位識別證有效期限至妊娠中止或分娩日止;持兒童健康手冊者,停車位識別證有效期限至該名兒童年滿7歲止。若未乘載孕婦或六歲以下兒童,不得使用停車位識別證明,並不得佔用停車位。
▲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孩童專用停車格識別證。(圖/交通部)
對於違規佔用停車位的處罰,交通部指出,將會有1年宣導期,待正式上路後,若還違規停用,將依「停車場法」處以600元至1200元罰鍰,並可逕行移置違規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