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學法減分”月底廣東全省上線

□本版撰文 信息時報記者 陳綿欽

通訊員 粵交警

記者昨日獲悉,爲深入落實公安交通管理局“接受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改革服務舉施,提升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結合省內實際情況,決定在本月內分兩個階段推廣應用統一互聯網學法減分”線上學習措施:3月5日起,深圳、惠州、清遠市作爲試點城市首先推廣應用;3月25日起,在全省範圍正式推廣應用。

三種途徑可減分 目前暫開通一種

2020年1月,公安部出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工作規範(試行)》(下稱《工作規範》),實施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的政策,即“學法減分”政策。主要有3種減分途徑,即參加網上學習考試減分,參加現場學習考試減分,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分。鑑於疫情防控特殊情況,目前廣東暫時只開通網上學習考試減分途徑。

《工作規範》明確,符合規定條件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學習考試包括網上學習考試、現場學習考試,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勸導、交通安全宣傳等。

同時,《工作規範》明確減免記分的方式分值。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後,符合減免記分條件的,在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而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行爲時作不記分處理。每個記分週期內,通過“學法減分”可累計最高減免6分。

據瞭解,學習課程由省級公安交管部門設置,包括安全行車常識、緊急避險常識、交通違法行爲判斷與案例分析等12個方面的內容。考試題型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題庫以全國統一題庫爲主體,各地自主題庫爲補充(不超過20%),每次考試隨機抽取20題,每題答題時間爲60秒,答錯或未答題目數達到3題以上考試不合格

“學法減分”答疑解惑20問

1.哪些人可申請參加“學法減分”?

答:持有“學法減分”業務已上線城市核發駕駛證的駕駛人或交管12123用戶註冊地爲“學法減分”已上線城市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未滿12分,不區分駕駛證準駕類型,也不區分是否爲營運車輛駕駛人,均可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申請“學法減分”。駕駛人蔘加學習並考試合格後,在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1次減免1分(不涉及罰款減免),1個記分週期內最多可以減免6分(包括6分)。

2.哪些駕駛人不能申請學法減分?

答:(1)在本記分週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2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2)在上一個記分週期,機動車駕駛人有2次以上滿分記錄的;(3)在最近3個記分週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或者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4)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5)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爲記錄的;(6)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7)機動車駕駛人蔘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8)機動車駕駛人當前週期內已減免記分滿6分。

3.參加學法減分有次數限制嗎?

答:沒有次數限制,但駕駛人在1個記分週期內減免記分分值達到6分後將不能繼續參加學法減分。

4.可以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嗎?

答:不可以。申請學法減分,必須在當前記分週期內有記分,且駕駛人名下沒有交通違法行爲記錄。若當前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的,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

5.每個記分週期可以減6分,是否可以理解爲每個記分週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答:不是。減免記分是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計記分分值中扣減,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時作不記分處理,更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不能將“每個記分週期可以減6分”理解爲將記分週期內的滿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6.持有準駕車型A、B類駕駛證的駕駛人,在1個記分週期內有記分記錄的,通過“學法減分”後記分爲零,是否需要參加駕駛人審驗教育?

答:不需要。在1個記分週期內通過“學法減分”記分爲零的,可免於參加本年度駕駛人審驗教育。

7.在提交申請後,什麼時候開始學習?學習時限有什麼要求?

答:提交申請後,系統自動覈查申請人是否符合學法減分的申請條件,申請結果將於24小時內通過APP消息方式告知,請注意及時查看申請審覈情況。申請成功之日起,申請人需在3日內完成累計30分鐘的交通安全知識學習(連續學滿5分鐘的,才計入累計學習時間),否則申請信息和學習記錄自動作廢。

8.學習30分鐘就可以申請考試1次,那麼可以連續學習幾個小時,然後連續考好幾次嗎?

答:不可以,學滿30分鐘後,申請人可以選擇立即考試或者繼續學習。選擇繼續學習的,也只算作1次考試機會。一輪學習考試結束後,申請人才能再進行下一輪的學習和考試。

9.完成1次學習後,任何時間均可申請參加考試嗎?

答:不可以。必須在完成學習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申請參加考試。

10.參加考試時長是多久?題目有多少?題型有哪些?答對多少題算作合格?

答:考試時間爲20分鐘,每題答題時間最長60秒。系統將隨機從題庫中抽取20題,題型爲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答對18道題及以上爲合格,答錯或者超時未答的題目數累計達3題的,系統自動判定考試不合格並退出考試。考試未通過的,可以在24小時內申請補考,補考以2次爲限。

11.用手機學習或考試的時候接打電話,會影響學習或考試嗎?

答:會影響。用手機學習或考試時,因撥打接聽電話或其他原因切換當前界面的,學習或考試將會中斷,會影響學習、考試結果。若有電話呼入,建議選擇先掛斷,然後暫停學習,再回撥電話進行處理,避免手機學習出現服務異常。

12.還有哪些情況會導致學習或考試不通過呢?

答:以下情形也將導致學習、考試不通過:隨機抓拍時未採集到人像的;人臉識別比對未通過的;實人認證未通過的;從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考試無關活動情形的。

13.在學法減分過程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將會面臨什麼樣的後果?

答:本次學法減分無效;3個記分週期內,公安交管部門不再受理其學法減分申請;加入互聯網服務平臺黑名單,3年內不得通過互聯網服務平臺辦理公安交管業務;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14.考試通過後,怎麼知道自己記分減免成功了?

答:考試完成後,系統會自動顯示考試結果,合格的,系統自動減免記分,申請人可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的“累積記分”或網辦進度的歷史記錄查看。需要注意的是,減分成功後,申請人的記分分值可能沒有立即更新,這是因爲公安內網和互聯網之間的數據交換有時間延遲(一般不超過24小時),申請人可以過一段時間後再進行查詢。

15.申請學法減分期間,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是否可以繼續申請學法減分?

答:不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對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需要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

16.學法減分申請除了網上學習考試,還有其他途徑嗎?

答:學法減分申請有3種方式:一是網上學習考試,二是現場學習考試,三是參加公益活動。網上學習考試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申請,學習時間爲30分鐘,學完後即可參加考試;現場學習考試須到指定的場地參加現場學習1小時,學後參加考試;參加公益活動通過交管12123手機申請後,到指點的地點進行文明交通勸導、交通安全宣傳等,時間爲1小時。目前只開通網上學習考試,其他2種方式視情況逐步開通。

17.參加學習考試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根據交管12123手機APP“學法減分”考試抽題及答題規則:系統按照駕駛人的準駕車型、違法行爲、減分情況隨機從題庫中抽取20題(難度係數爲1.0和2.0)。主要內容包括:(1)交通違法行爲判斷與案例分析;(2)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快處快賠相關規定;(4)常見交通標誌標線和交通警察手勢辨識;(5)安全行車常識;(6)高速公路駕駛常識;(7)惡劣天氣和複雜道路駕駛常識;(8)文明駕駛常識;(9)防禦性駕駛知識;(10)緊急避險常識;(11)駕駛心理健康知識;(12)其他相關知識。

18.“學法減分”只減免電子監控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爲記分嗎?

答:不是。“學法減分”與處罰途徑無關,無論是現場處罰還是非現場處罰,只要有被記分的,符合公安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工作規範(試行)》規定的,都可以申請“學法減分”。

19.在交管12123手機APP參加“學法減分”學習考試過程中,出現實人認證未通過或人臉比對未通過的,該怎麼辦?

答:駕駛人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申請“學法減分”學習前,將進行實人認證,若認證未通過的,可以在線提交人工實人認證申請,採集上傳本人照片和身份證明影像證件,公安交管部門將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實人認證人工審覈申請,並將審覈結果通過手機APP消息等方式告知駕駛人。在學習、考試過程中,人臉比對不通過的,可根據提示,再次進行人臉比對,連續3次比對不通過的,學習考試無效。

20.對學習和考試審覈結果有異議的,怎樣處理?

答:自收到審覈結果後24小時內在手機上申請複覈。公安交管部門在收到申請後3個工作日內複覈完畢,並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消息告知複覈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