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第3位個人求償者 判賠849萬

八仙樂園過去歡樂水池現在長滿綠苔遊樂器材斑駁陳舊園區瀰漫破敗、荒涼氣息。(戴上容攝)

5年前造成多人死傷的八仙樂園塵爆案件,400多名死傷者提出求償99億的集體訴訟,目前仍在審理中,但也陸續有傷者以個人名義提告,士林地院23日宣判,主辦派對的「玩色創意」及「瑞博國際」,應連帶賠償羅姓傷者849萬元,羅也是第3名個人求償獲賠的傷者。

2015年6月27日,玩色、瑞博公司於在新北市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粉末高溫發生粉塵爆炸,造成15死484傷不幸慘劇負責人呂忠吉事後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5年徒刑定讞,去年1月2日已入獄服刑,超過400多名死者家屬及傷患,則委託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向玩色、瑞博、呂忠吉及八仙樂園求償99億餘元,全案仍在士院審理中。

多名傷者另提起個人求償,士林地院審理後,2020年5月林姓傷者判賠717萬、7月1日薛姓傷者判賠332萬。

第3名羅姓傷者,就醫療勞動力減損精神慰撫、違約金等,向主辦單位及八仙求償1484萬,合議庭審酌,認爲兩家公司舉辦派對,有負責防止塵爆發生的義務,卻未做好場控,需賠償羅姓傷者849萬,至於羅的父母基於子女受侵害,連帶求償200萬部分,因無理由未準賠償。

八仙樂團部分,法官認爲八仙僅出租場地,對派對可能發生塵爆不負注意義務,塵爆也與八仙樂園場地或設施安全性無關,判決免賠,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