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意外 全身80%植皮提告求償 八仙二審仍免賠

八仙塵爆現場案發後的隔天,現場凌亂不堪,爆發狀況極度危機。(本報資料照片)

2015年瑞博公司負責人呂忠吉租用八仙樂園場地,舉辦彩色派對但卻造成塵爆意外,林姓民衆因此受到燒傷,全身80%體表面積合併傷口感染經傷口清創手術及植皮手術,林提告求償,臺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判決八仙免賠,但瑞博公司及呂男等人須連帶賠償林及其父母共914萬多元。可上訴。

林提告主張,自己受有臉部、頸部、軀幹及四肢二度至三度燒傷,受有498萬2794元損害,父母各受有50萬元非財產上損害,呂忠吉、瑞博等對其負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責任,且八仙公司對於該活動可能產生塵爆風險,負有防止塵爆發生之作爲義務,竟未採取除塵等措施,也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高院駁回上訴,認定無法證明八仙公司爲彩色派對之共同主辦人,難使其負消保法企業經營者之賠償責任,且塵爆事故肇因於色粉噴灑濃度過高及主辦單位未能有效防免高溫電腦燈與色粉接觸,八仙公司出租場地之行爲與塵爆事故之發生並無因果關係,判八仙免連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