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案 法院再判要賠2傷者1435萬元

士林地院判決玩色創意、瑞博公司須賠償傷者,至今已經判賠累積有4744萬餘元。(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八仙塵爆案中造成謝男吳女受傷,2人向呂忠吉等10人求償精神慰撫金、醫藥費費用。士林地院30日判決,主辦單位玩色創意、瑞博公司賠償謝男812萬餘元,賠償吳女622萬餘元,主辦人呂忠吉就其中1035萬餘元負連帶責任

2015年6月27日,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在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發生粉塵爆炸,造成15人死亡、400多人受傷。

謝男、吳女分別提起訴訟,由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今作出判決,是18件個別求償的第5件、第6件,但僅公告判決主文,並未提供判決理由

士林地院判決玩色、瑞博公司應連帶給付謝男新臺幣612萬7120元,呂忠吉負連帶賠償責任;此外,玩色、瑞博公司還得各賠償謝男100萬元。總計謝男獲判賠812萬7120元。

士院另判決,玩色、瑞博公司應連帶給付吳女422萬5466元,呂忠吉負連帶賠償責任;此外,玩色、瑞博公司還得各賠償吳女100萬元。總計吳女獲判賠622萬5466元。

多名被害人自行提出訴訟求償,日前已有4名傷者各獲判賠717萬餘元、332萬餘元、849萬餘元、1411萬餘元,玩色、瑞博至今已經累積被判賠約4744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