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婚外情生活費 資生堂董座「午妻」敗訴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兩年前,女子周雪珍出面控訴資生堂董事長李國祥婚外情,當「午妻長達20年,因爲近幾年李國祥幾乎都不再給生活費,她很不甘心,一怒告法院追討763萬元,法院判決結果出爐,認定李國祥匯款是屬於借貸非生活費,判定周雪珍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99年7月,周雪珍出面爆料與資生堂董事長李國祥有婚外情,「想分手沒有關係就分手,不要用這種方式,你拿了我的人,拿了我的心,拿了我的感情,還要拿我的錢。」40多歲的周雪珍表情冷酷喊話,她自稱和李國祥有一段長達20年的地下情,是對方的午妻。

周雪珍說,「男女關係啊!他就說我是一個有婦之夫,然後呢?我家裡的(太太)嫁給我住的...,過的很舒服,妳也可以像她一樣。」李國祥則透過委任律師王幸凱否認,「本人嚴正聲明,絕對沒有婚外情。」爲了證明自己沒有說謊,周雪珍拿出存摺表示,李國祥的確有匯款給她,有時還用公司名義雙方各說各話,周雪珍向法院提告表示李國祥承諾要給生活費卻沒有兌現。周雪珍說,李每月給她6至8萬元生活費,從14年前開始拖欠,害她靠刷卡度日

法院5日判定周雪珍敗訴,原因之前周雪珍有傳簡訊,感謝李國祥借她錢,因此認定匯款,屬於借貸非生活費。對於官司結果,資生堂迴應這是董事長私事無法迴應,不過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