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8K請到「假」清大碩士 公司追討溢支薪資卻敗訴

▲清大畢業生總爲企業所喜愛,但卻有人爲了謀得職務假冒學歷。圖爲清大校園徵才時的熱絡場面。(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學歷真的是用人唯一標準嗎?臺北某間光電公司,於民國100年4月僱用了一名「清大研究所肄業」的曾姓工程師,但由於他遲遲交不出學歷證明,公司起疑查證才發現他謊報學歷,於是將他解僱,還要他繳回溢領薪資

曾男於100年在人力銀行求職時,在自己最終學歷一欄填寫了「清大資訊工程所碩士」,還說自己是建國中學畢業,但當人事部向他追討資料時,他卻辯稱自己清大沒念完,還說「肄業是不會有證書的,無論是你念一天或只差一天畢業。」公司於是不疑有他,直到後來曾男的高中同學進了公司,整場騙局才被拆穿。

光電公司在查證過建中與清大,皆得到「無此人學籍」等迴應,於是於101年6月以違反勞動契約爲由將曾男開除;又由於與曾男同樣畢業於的中華大學的敘員工薪爲33K,但曾男卻因爲謊報學歷,領了3個月46K與11個月48K的薪資,公司除了控告他「詐欺」外,還決定向他追討66萬元薪資。

士林地方法院於11月28日做出判決,指出曾男謊報學歷雖然有違道德,但公司是通過重重關卡才決定錄取,表示曾男的能力已獲認可;又,他在任職的1年2個月間,並沒有因爲未能控管專案進度、或其他不適任等情節,導致公司受損,因此以「無法認定他沒資格領48K」爲理由,判光電公司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