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葡苑廚師打架被開除 討資遣費19萬元敗訴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知名港式點心「新葡苑餐廳擔任師傅陳姓男子,去年被客人投訴製作鴨肉蘿蔔絲餅裡有骨頭,陳師傅疑似爲了這件事和同事大打出手遭到開除,資遺費也沒了,他不滿拿不到資遺費打官司追討,臺北地方法院認爲,陳師傅是因爲違反工作規則「不準在店內打架」才被解僱,因此判他敗訴。

老師傅使出手勁兒大力揉麪團,每片面皮只杆出0.1公分不多不少,加入整塊蝦子筍絲蘆筍蒸上5分鐘,皮薄餡多,招牌的茶點之一蝦餃出籠了。

沾上白芝麻,放在烤箱15分鐘,店裡另一個招牌火鴨蘿蔔絲餅,一撥開湯汁立即流出來,內餡滿滿的蘿蔔絲和不油膩的鴨肉,餅皮酥酥脆脆,也是客人必點的茶點之一,一位陳姓師傅因爲這塊火鴨蘿蔔絲餅被解僱,資遺費也拿不到。

去(101)年7月12日,有客人反應吃到的蘿蔔絲餅有骨頭,害他牙齒差點斷裂,店長領班改善,隔天早上領班向製作蘿蔔絲餅的陳姓師傅溝通製作流程,還告知會扣薪水和罰錢。

另一名高姓同事誤解自己會被牽連,以後出包都要扣薪,跟陳男說「你做的餅有問題,爲什麼要扣我薪水?」兩人發生口角進而大打出手,當天同時被公司開除,陳師傅不滿有7年資歷,資遺費約19萬元卻一毛錢也拿不到,打官司向法官追討。業務經理鄭曉潔表示,「我們公司有規定,不能在裡面打架,上面有說不能給資遺費。」

公司的工作規則的確詳載因爲重大違規打架、偷竊、侵佔等造成解僱,,且不給予任何資遣補償嚴重者移送法。臺北地方法院調查,公司當初的確有這樣的規定,加上兩人又是在廚房裡,裡頭到處是菜刀高溫蒸籠更是危險,所以開除合理免付資遺費,判陳姓師傅敗訴,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