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明確了!7月1日起施行!
將於今年7月1日施行。
海曙區、江北區、鄞州區內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爲禁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地區;其他區縣(市)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決定並公告。
重新劃定的禁止經營燃放區域具體包括:
寧波繞城高速封閉區範圍內的海曙區、江北區、鄞州區和寧波國家高新區(包括貴駟街道);江北區慈城鎮古縣城核心保護區和風貌協調區區域以及東錢湖旅遊度假區。考慮到整體協同,繞城高速封閉區內的鎮海、北侖部分區域,也將全面實行禁止經營燃放政策。
市人民政府發佈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本市行政區域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明確慶典、殯儀服務提供者應當書面告知服務對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其應當對違法燃放行爲予以勸阻,並向公安機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