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6縣市禁燒生煤 經部:恐導致停電危機!

雲林縣李進勇空氣污染宣戰。(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雲林縣長李進勇日前邀集嘉義縣市臺南市臺中市彰化縣地方政府代表,共同簽署並宣示「禁燒生煤石油焦」,盼改善中南部空氣品質。對此,經濟部15日表示,若上述6個縣市禁止使用煤炭,恐導致中南部燃煤電廠無法運轉全國面臨停限電危機影響民衆用電權益

李進勇指出,中南部是全國PM2.5(細懸浮微粒)污染最嚴重的地區,希望透過地方自治條例的立法,降低生煤及石油焦等污染源對雲林縣的影響,從源頭開始控制。他強調,不可避免會面臨很大的壓力挑戰,「民間會支持我們,但是企業會反對我們」,還要跨過地方議會中央這兩關,努力空間非常大。

不過經濟部能源分析,2014年臺灣電力備用容量率已降至14.7%,未來可穩定供電基載機組已經短缺,雲林縣等中南部6縣市,若禁止使用煤炭,恐導致中南部燃煤電廠及汽電共生無法運轉,備用容量率會從14.7%降至負值,「全國電力供給不足,立即面臨停限電危機,影響民衆用電權益。」

▲李進勇率中南部6縣市,共同禁燃石油焦與煤。(圖/翻攝自李進勇臉書)

能源局解釋,麥寮發電廠及臺電臺火力發電廠,屬於能源供應事業,是依照「能源管理法」第6條「經營能源業務應遵行中央主管機關關於能源之調節、限制、禁止之規定辦理,且上述電廠都是在通過行政院環保署環評審查,並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後,依電業法相關規定覈准設置各縣市若以地方自治條例規定禁止使用生煤,恐影響合法設置廠家權益,進而影響產業發展

能源局強調,對於空氣污染,行政院環保署已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訂定「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建議各縣市政府提出排放標準合理值,並邀集專家學者及環保團體,就各種面向,進行深入探討與研析後,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訂定排放標準,6縣市仍應以民衆用電權益爲重,不宜貿然推動「禁燒生煤」政策

經濟部長鄧振中強調,如果實施「禁燒生煤」政策,後果很嚴重,經濟部會和地方政府好好溝通,「應該是要提高環保標準,而不是通通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