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資要還的 王偉忠:我爲我的行業努力有何不對

王偉忠經營文創事業一再引起政界文化爭議。(圖/東森電視)

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

電視製作人王偉忠投入文創產業,1年多來持續政治、文化界人士批判,這個「老哽」11日再度成爲立法院熱門政治新聞。王偉忠多次對此有所說明,今年6月曾在文化部的「文化國是論壇活動上與馮光遠面對面嗆聲。馮當時當着王偉忠面說,「你做的都不是原創」,王偉忠迴應,「你可以看不起我的創意,但是我會尊重你的創意。」氣氛很火爆。

王偉忠因爲擔任「文創一號」公司董事、創意總顧問,「文創一號」投資華星娛樂4000萬,王偉忠同時也是華星娛樂董事長,而「華星」主要經營業是《華人星光大道版權藝人經紀,這些錯綜關係,加上政府基金有投入,這些事一直讓他受到政界與文化界批評。

「文創一號」總經理方國健曾表示,「文創一號」邀科技出資,但不能以外行領導內行,因而邀王偉忠當創意總監,幫忙篩選節目。目前投入7案有兩案與王偉忠有關

◄馮光遠今年6月參加文化國事論壇,在臺下與王偉忠「對嗆」。(圖/文化部網站)

詩人鴻鴻、馮光遠等文化界人士,懷疑王偉忠的藝人經紀業也算是創意產業?文藝界一次只獲得5萬、10萬補助,王先生一次拿幾千萬?做的並不是原創(意指製作節目、藝人經紀)。文化界認爲王經營「藝人經紀」並非創意產業,卻拿政府數千萬經費

何飛鵬也在「文化國是論壇」上表示,如果是會賺錢的案子,王偉忠爲什麼要讓利給別人?「王偉忠其實不太需要你(政府基金)幫忙」。

王偉忠則反擊,政府投資的錢要還的,並非補助款,「我爲我的行業努力有什麼不對?裴勇俊也拿過韓國文化勳章」。

王偉忠表示,當初他經營電視只是想做小生意,賺一點生活費用,本來不想做(文創投資),但因爲法令環境在改變,也有創投公司朋友一直找他談,最後才決定參與,幫忙提供一些案子做爲參考。

他說,《華人星光大道》除了節目製作,也要把藝人經紀發展起來,大陸戲劇電影進入仍管制,藝人相對管制較低,發展空間很大。他舉童安格爲例,在大陸有很多二、三線城市永遠都有演出需求,可以一直唱。

王偉忠還說,被大家質疑是文化部拿錢給他做節目,希望大家能真正瞭解。《華人星光大道》半年做一季的方式,再賣版權給電視臺,可續積節目能量,培養節目成爲華人龍頭地位,不一定要靠電視臺。他強調,上一屆的《華人星光大道》簽了6位藝人,第一名的關詩敏已出片。

王偉忠以自己與創投合作經驗說,一個星期要開一次會,三個月要報告董事會一次,繁文縟節非常多,「我們經營首要打平,要賺錢分紅。」對文化界的批評,他語調高亢說,「我來自演藝圈,當然要幫演藝圈講話,我靠自己努力有什麼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