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六大缺失挨罰 北檢:有無不法尚待查證

▲前兆豐金控董事長蔡友才遭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針對兆豐國際商銀紐約分行涉嫌違反美國反洗錢法」遭重罰57億新臺幣,臺北地檢署將兆豐金董座蔡友才限制出境、出海,並且約談現任董座徐光曦,同時說明DFS列舉出兆豐銀紐約分行6大缺失,至於是否真有涉及不法檢方表示尚待查證。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王珮儒說明DFS列舉,兆豐金六大缺失內容。(圖/記者楊佩琪攝)

臺北地檢署派出女檢察官王珮儒,針對DFS發出的新聞稿,以及發給兆豐銀的協商命令進行了解。根據DFS協商命令,一共列舉6大缺失作爲裁罰兆豐銀的基準,包括「內控缺失」、「未能有效解釋紐約分行與兆豐銀行巴拿馬分行間之可疑交易」、「未能實施適切的EDD政策程序」、「不適切的風險評估及程序」、「臺灣總行欠缺謹慎監督」,以及「紐約分行鍼對DFS審查報告提出令人不安及輕視的迴應」。

整個搜索約談行動從早上10點開始,檢方兵分4路,前往財政部金管會、兆豐銀行、兆豐金控調閱資料。隨後在下午2點30分,約談前董座蔡友才,晚間6點30分約談現任董座徐光曦。目前蔡友才遭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兆豐金現任董座徐光曦強調,他才上任一星期不清楚事件狀況。(圖/記者楊佩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