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7大缺失 永豐銀挨罰1800萬

同時,金管會停止永豐銀新承作客戶委託投資海外債券及自行貸款的房貸壽險業務各半年、停止代銷新保單1個月,並要求10月起逐月增加0.36倍作業風險資本計提,估使資本適足率下滑0.22個百分點。對此,永豐銀尊重主管機關指正,將持續落實完善內控制度。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金管會自2020年8月起陸續接獲檢舉,經永豐銀稽覈單位查覈後,發現有勸誘客戶以融資購買理財商品狀況。同時,近2年金檢亦發現有未落實執行理專輪調製度、辦理房貸業務搭售房貸壽險商品及辦理保代業務涉及不當銷售保單等缺失。

整體而言,金管會指出永豐銀有7大缺失,包括銷售海外債券業務未建立適當風控機制、未建立有效避免理專不當推介的具體管理機制,且未建立合理的理專輪調製度,顯示永豐銀未完善建立內控制度。

再者,永豐銀未落實督導經理人及員工不得鼓勵或勸誘客戶舉債購買理財商品或投資,不僅海外債券教育訓練教材內容涉及勸誘客戶借錢投資,也有理專要原先無貸款需求的客戶辦理貸款以繳交保費。

同時,金管會金檢發現永豐銀有超過90件房貸不當搭售房貸壽險商品,如告知客戶需買房貸壽險才能申請房貸,或購買房貸壽險後可享優惠房貸利率等,有以保證獲利、每月配息等不當話術招攬情事。亦有理專保管客戶簽署的空白表單,並自制對帳單提供客戶。

最後,永豐銀總行對民衆檢舉案件處理不夠妥善,且法遵單位在不當搭售房貸壽險商品相關檢舉案件發生後,未能有效辨識法遵風險、及時通報因應,顯示內控制度未確實執行,且有危害健全營運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