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製劑、製品」談不攏! 立院修法卡關一上午

衛福部長陳時中與立委邱泰源進行私下協調,但仍未得出共識。(圖/記者嚴雲岑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再生醫療是將細胞基因用於人體構造或功能的重建與修復,爲近年來醫學研究熱門議題行政院去年10月通過「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立法院今(8)日對此進行逐條審查綜合各界版本提出討論,但一整個上午,就爲了該用「製品」或「製劑」爭論不休,從上午9點拉鋸至中午12時,尚未得出結論。

立委邱泰源主張應用「製品」訂定之,主張既然要修法,就應該把位階拉高,因爲再生醫療產品上市後,實務內容還涉及醫療法與諸多法令,加上未來改要是由醫師打到病患身上,無需經過中間藥師調劑階段,「我說難聽一點,就像輸血不需藥師經手。」呼籲衛福部不要侷限在再生製劑一詞,也不應只由「藥事法」管理。

對此邱泰源發言,立委邱議瑩則表示,「不要再糾結制劑與製品兩個字」,身爲卵巢癌病友的她,以癌症病友身份提出「先求有,再求好」訴求,呼籲邱泰源應拋開醫藥分業本位主義,讓衛福部先把幾年後會發生的製劑先處理掉,未來再把等級提高,成立再生醫療製品專法

不過,邱議瑩提議卻被邱泰源否決,他堅持既然要訂專法,層級就要一次到位。由於藥事法無法納管「製品」二字,加上雙方爭論不休,召委劉建國爲了控場詢問食藥署,如果要將名稱訂爲「再生醫療製品」,應該由誰負責管理

對此,食藥署署長吳秀梅爆氣迴應,「應爲經濟部」,引發在場立委譁然。被點名的經濟部工業局官員則無奈表示,「我也是第一次聽到這件事。」

上午休息時間時,衛福部長陳時中與邱泰源進行私下協調,邱泰源依然堅持應以「製品」擬定專法,雙方並無共識。食藥署列席官員透露,現行「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是以藥事法爲母法條文精簡,但若要改爲「再生醫療製品管理條例」,就需提高法律位階,條文可能從現行16條增列爲70多條,且可能得整部草案砍掉重練,送回行政院重新來過。